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得有條件行駛高速公路,250cc以上大型重機行駛路權可比照小型汽車。依現行規定,汽缸排氣量550cc(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機可行駛快速道路,但不能行駛高速公路。修法後,550cc以上大型重機駕駛人只要持有550cc以上大型重機駕駛執照1年以上及小型車以上駕照,就能依交通部公告規定的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不過,院會也通過附帶決議,授權交通部可規定550cc大型重機在規劃試辦期間行駛高速公路不得載人。三讀修正通過條文規定,550cc以上大型重機未依公告允許的路段、時間,或未依規定負載人員或物品、戴安全帽行駛高速公路,處駕駛人新台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若同車道併駛、超車或未依規定使用路肩,處6000元罰鍰。修正條文規定,250cc以上所有大型重機適用小型汽車行駛及處罰規定。行駛路權將可比照小型汽車,包括不用兩段式左轉、可行駛內側禁行機車道及快速道路等。院會並通過附帶決議,公路主管機關應在法案修正通過後3個月內,完成修正並公告550cc以上大型重機行駛高速公路,及250cc以上大型重機路權比照小型汽車駕照考驗及行駛規定等配套法規。相關道路設施、交通號誌等工程應於配套法規公告後6個月完成,並公告試辦行駛路段與時段,且建議開放國道6號、8號及3號新化以南路段為優先試辦路段。附帶決議也說明,公路主管機關應取消大型重機懸掛兩面牌的規定,在全面換發牌照時改掛一面牌。這下好笑惹~我看準備撞死幾個人~雖然不全都是這樣~但~有些重機騎士真的很讓人火大~沒錯你的路權是跟汽車一樣~但你的騎法卻是向一班機車...明明就是汽車的水準~但就偏偏要跟一般機車一樣到處亂竄~蛇行~見縫就鑽~你知道嗎你是在快車道耶!!這樣鑽~會比較帥?要不是車子是用錢買的~我恨不得撞你~照規矩騎很難嗎?虧你的路全跟汽車一樣..還有~看完上面的新聞報導~我有個疑問:開放國道6號、8號及3號新化以南路段為優先試辦路段。是怎樣?南部人不是人?南部小孩死不完?怎麼不要在北部試阿?這些偉大的立法委員怕被撞嗎?
立院三讀大型重機可上國道~怒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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