翹牌第12條1項7款 - 汽車
By Yedda
at 2007-12-04T00:00
請問~我被開了一張罰單第12條1項7款這樣我要怎麼處理這張罰單有什麼東西要弄還有全部弄一弄大概要多少$$~包刮繳罰單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http://www.taipei.gov.tw/cgi-bin/SM_themePro?page=...點選適用違規日為96/01/01以後之案件第12條1項7款已領有號牌而未懸掛或不依指定位置懸掛(期限內5400元)(逾期30日內7200元)(逾期31日至60日內9000元)(逾期61日以上10800元)並禁止其行駛.~牌照吊銷如果牌照警方雖然未扣繳必須到監理站繳回車牌~然後重新驗車重新領牌1.車主身份證件:國民身分證2.印章。3.辦理時有效期間超過30日以上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險證。4.繳銷異動登記書。(如遺失應附切結書)5.原汽(機)車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6.汽(機)車新領牌照登記書二張。二、規費:1.檢驗費:大型車新台幣600元,小型車新台幣450元,拖車新台幣450元,機車新台幣200元。2.號牌費:汽車新台幣600元,機車新台幣300元(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為400元),拖車新台幣400元。3.行車執照費:汽(拖)車新台幣200元,機車新台幣150元。機車應同時繳納二年燃料使用費。三、注意事項:1.有違規案件及積欠之牌照稅、燃料費應先結清,另應同時結清當年期牌照稅、燃料費。2007-12-0517:33:43補充:繳納燃料使用費,二年一期之機車燃料使用費如下:49c.c以下 600元50-125c.c 900元126-250c.c 1200元251-500c.c 1800元501c.c以上 2400元~~...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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