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連結: 肉身擋破百車速!國道警殉職23人 爭津貼被一句打槍
https://news.tvbs.com.tw/local/1037325
原文內容:
國道警察王黃冠鈞日前在中山高處理故障車輛,突遭小客車從後方追撞,經多日急救宣告
腦死,讓家屬相當悲慟,今(27日)忍淚器捐。實際上,國道車速動輒破百,紅斑馬遇上車
禍時幾乎難以反應,40年間已有23人因公死亡,然而當他們想爭取5千多元的危險津貼時
,卻被銓敘部用一句話否決。
據了解,21歲的王黃冠鈞是警專35期畢業實務訓練生,上月才剛到楊梅分隊服務,孰料到
職不久就發生事故,搶救多時後被判定腦死。王黃冠鈞父母雖然悲痛,但希望兒子遺愛人
間,因此決定簽下器官捐贈同意書,捐出心臟,肝臟,腎臟,眼角膜以及血管,今日下午
進行器官摘除手術。
事實上,台南2名國道警今年4月也遭大貨車從後方追撞,最後2人都不幸殉職,如今王黃
冠鈞再成輪下亡魂,讓紅斑馬執勤安全成為外界關注議題。據統計,近40年間,國道警察
殉職多達23人,因公身亡的平均發生率達0.53%,甚至比六都警察的0.16%還高出3倍,幾
乎是最危險的警察單位。
媒體報導,以維安特勤為例,由於常得面對槍林彈雨,危險津貼有29500元;相較特勤警
員的裝備精良,國道警察只能用肉身面對危險,且國道車速動輒破百公里,只要意外發生
往往來不及閃躲,非死即傷,然而當他們想爭取5061元的危險津貼時,卻遭銓敘部一句「
可科技辦案」否決,讓許多紅斑馬深感無奈。
心得/說明:
這篇新聞有講到重點了~
畢竟現在政府財政困難 要多給國道警察5000有點難度
比較實際上的做法
就是要落實國道科技辦案
這次這個處理爆胎 就真的沒辦法 要親自去
但其他關於超速的部分
根本就是可以用 ETC 平均測速 開罰
完完全全可以科技執法
就不知道政府還要多少犧牲多少警察的人命 才要開始實施科技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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