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開車發生擦撞該如何處置後續?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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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經過》某天開車在黃虛線迴轉,因迴轉半徑不足,迴正時車子右後方和一台機車擦撞(只有聽到聲音,不確定是誰撞誰),機車當時未倒地但該後座乘客右腳受傷,當時經交通隊勘驗現場後只有註明我迴轉時發生擦撞,並沒有標記機車的煞車痕跡等等,機車騎士原本要求兩萬元和解金,但知道強制險可理賠後,就變成醫療費用外再加兩萬元,加上當時已經先給他的五千元,共計兩萬五千元。《問題》想請問如果上法庭的話,小弟應會被判賠多少錢?當時迴正時有先看了一下,但是該機車還有約一部半到兩部汽車的距離,該如何證明是機車騎士強行通過?如果是因為該機車騎士強行通過而發生擦撞,那機車後座乘客受傷,是屬於小弟或是該騎士過失傷人?如果經交通事故裁決委員會的報告和事實相差甚遠(預先詢問,因為耳聞爭議頗多),小弟該如何維護自我權益?希請各位先進不吝給予一些意見!!!萬分感謝...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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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becca avatarRebecca2008-05-06
想請問如果上法庭的話,小弟應會被判賠多少錢?不一定,如被判二個月即易科罪金六萬元。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當時迴正時有先看了一下,但是該機車還有約一部半到兩部汽車的距離,該如何證明是機車騎士強行通過?無法證明,因為迴轉車依規定要待没車時才可通行且須讓直行車先行,所以無法主張直行車未讓迴轉車而強行通過。如果是因為該機車騎士強行通過而發生擦撞,那機車後座乘客受傷,是屬於小弟或是該騎士過失傷人?同上所述,後座乘客受傷屬你與對方共同造成的事實,傷者可分別提告。如果經交通事故裁決委員會的報告和事實相差甚遠(預先詢問,因為耳聞爭議頗多),小弟該如何維護自我權益?事實就是你未讓直行車先行為肇事主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有明確規範),只是你的認知錯誤,所以會認為對方不讓而強行通過是不對的。可能你不愛聽但這才是正確且對你有幫助的建議。不論警方或鑑定或法院皆如此,希望你有所自覺。希請各位先進不吝給予一些意見!!!萬分感謝...Showmore
Necoo avatarNecoo2008-05-08
你的情況若是和解成功,警方可以不移送地檢署,不會有刑責問題,但對方如果堅持要提告的話,那就可能會涉及過失致傷,但責任也不見得全然是你,因為這要看事故鑑定報告而定,若機車在快車道出事你的責任可說趨近於零,和解也不應片面由你賠對方,因為改天會遭院,檢質疑是否因自己有錯在先才會賠對方。另外,你的情況看來並不嚴重,萬一遭移送檢察官也有可能處分緩起訴,若起訴的話法官也應該會輕判讓你得以易科罰金。現在交通事故鑑定結果比以前好多了,因為以前都是找地方人士組成鑑定委員會,非專業人士的鑑定當然缺乏公信力,有疑慮的話可以請求送成大或交大交通運輸研究所,這是目前台灣最專業及公信力的單位,只是鑑定費用會高一點。...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