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堆人的發言還真的是自助餐呢
討論方向居然很多都是: 為什麼我要賠有錢人
而不是: 我們要怎麼做以後才能讓這種事情的肇事者減少負擔
然而,我先講結論: 我支持有配套的財損硬上限賠償
一來可以減少社會(法律)資源消耗
二來可以讓所有人得到相對應的保障
先來談談財損硬上限立法
當你要設定財產硬上限的法條時,第一個碰到的問題就可能是違憲
一來超跑並沒有造成公共危害
二來超跑也不是什麼違法的東西
你要用法律把一個合法的私人財產價值降到一個奇怪的上限是很奇怪的
像是按照肇事者收入比例去評估?
那我以後找一個無業遊民去路上破壞一堆車子不就超爽
這只有在人民公社才會看到XD
那以後豪宅被進去破壞,是不是也要設定賠償硬上限?
珠寶被偷了也要設定賠償硬上限?
好一點的衣服鞋子被刻意劃破是不是也要設定賠償硬上限?
貴的Iphone手機被摔壞要不要也設定賠償硬上限?
再來,很多人提到外部性
就我來說,超跑的外部性相對於"破爛"老車真的是低到不能再低了
(顧得很好的老車不再我說的範圍內)
一堆人根本搞錯外部性損失的涵義:
所謂外部性損失是一個對整體社會產生損害的成本沒人來負擔
ex. "破爛"老車造成的空汙、醜化街景等等,他們並沒有付出相對高的成本給社會
那回到這個案例
我們應該要怎麼立法?
其實我是支持財損硬上限的,只是你的硬上限會是多少?
50萬? 100萬? 300萬? 500萬?
硬上限設定的過高有設跟沒設一樣
設得太低連Lucky哥強力推薦、好爸爸務實成功人士的ES200都賠不起
說難聽一些,你設個200萬好了 你路邊看到一台好88的新RX不爽把他撞到山谷下 超爽
(至於雙B、坡夏被撞下去是罪有應得,誰叫你要炫富)
所以應該就是要把強制責任險擴大到財損上面
讓所有的駕駛變成基數去維持這個保險
當然強制險只是一個最低限度,像說:200萬
那你要超額再自己去找保險公司加保,跟現在的強制險一樣
然後額外在設定一個單一事故對單一受害者賠償的硬上限比如: 200萬或300萬
這樣強制險+個人賠償的大概就是500萬,這數字大概會比這次這個案例判下來的還高
300萬這個數字對大多數上班族來說很痛,但也不是賠不起
不過這有待相關機構去驗證,我只是講一個舉例
簡單來說,今天要是說孝子總共只要賠個300萬左右
大家大概就是叫他屁股洗乾淨好好重新做人,看看車主願不願意贊助一點讓他快點還完
硬上限+強制險擴大到財損 這就是對所有人都有利的方式
※ 引述《show282 (豪)》之銘言:
: 我之前也被人開車追撞過
: 當時我停紅燈,完全靜止狀態
: 修完車後,肇事車主開始不讀不回
: 不得已上調解委員會,對方抱怨他收入少
: 撞了車沒錢賠,想對半砍外再分期付款
: 好險後來協調結果,就是對方賠一半
: 但書就是要一次付清,雙方就此和解
: 這件事讓我想了很久,我相信上法院
: 我的勝率是很高,畢竟有維修單據
: 對方也承認他是疲勞駕駛
: 但贏了又能怎麼樣,他一定裝死不賠
: 對方有前科,工地打工領現金
: 名下沒財產欠卡債,我也奈何不了他
: 而且換個角度想,為什麼他會這樣做
: 不就國家把資源放在我們這些正常人上
: 唸國立大學學費補助,捷運蓋在我家附近
: 房價暴增了10倍以上
: 講難聽點,我從國家上獲取的資源
: 可能是撞我那人的幾十倍以上
: 就這角度來看,老實說我得了便宜還賣乖
: 而且說句公道話,這些超跑
: 50%都是來自你我各位的稅金
: 是有錢人為了抵稅,與其稅金繳給政府
: 不如買台超跑,以各種租賃名義抵稅
: 逃避原本該繳的稅金,導致政府稅基短缺
: 只能靠壓榨基層來維持社會運作
: 為什麼那人20歲就要開貨車?
: 不就是這些車主避稅,不肯繳稅給政府
: 政府沒錢無法補助這個弱勢家庭啊
: 他有錢的話,他需要出來幫忙家計嗎
: 當然超跑車主覺得自己很無辜
: 但請大家想一下,今天有錢人買超跑避稅
: 稅金短缺後,壓榨了這些基層
: 有錢人回過頭來要求窮人負責
: 這真的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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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方向居然很多都是: 為什麼我要賠有錢人
而不是: 我們要怎麼做以後才能讓這種事情的肇事者減少負擔
然而,我先講結論: 我支持有配套的財損硬上限賠償
一來可以減少社會(法律)資源消耗
二來可以讓所有人得到相對應的保障
先來談談財損硬上限立法
當你要設定財產硬上限的法條時,第一個碰到的問題就可能是違憲
一來超跑並沒有造成公共危害
二來超跑也不是什麼違法的東西
你要用法律把一個合法的私人財產價值降到一個奇怪的上限是很奇怪的
像是按照肇事者收入比例去評估?
那我以後找一個無業遊民去路上破壞一堆車子不就超爽
這只有在人民公社才會看到XD
那以後豪宅被進去破壞,是不是也要設定賠償硬上限?
珠寶被偷了也要設定賠償硬上限?
好一點的衣服鞋子被刻意劃破是不是也要設定賠償硬上限?
貴的Iphone手機被摔壞要不要也設定賠償硬上限?
再來,很多人提到外部性
就我來說,超跑的外部性相對於"破爛"老車真的是低到不能再低了
(顧得很好的老車不再我說的範圍內)
一堆人根本搞錯外部性損失的涵義:
所謂外部性損失是一個對整體社會產生損害的成本沒人來負擔
ex. "破爛"老車造成的空汙、醜化街景等等,他們並沒有付出相對高的成本給社會
那回到這個案例
我們應該要怎麼立法?
其實我是支持財損硬上限的,只是你的硬上限會是多少?
50萬? 100萬? 300萬? 500萬?
硬上限設定的過高有設跟沒設一樣
設得太低連Lucky哥強力推薦、好爸爸務實成功人士的ES200都賠不起
說難聽一些,你設個200萬好了 你路邊看到一台好88的新RX不爽把他撞到山谷下 超爽
(至於雙B、坡夏被撞下去是罪有應得,誰叫你要炫富)
所以應該就是要把強制責任險擴大到財損上面
讓所有的駕駛變成基數去維持這個保險
當然強制險只是一個最低限度,像說:200萬
那你要超額再自己去找保險公司加保,跟現在的強制險一樣
然後額外在設定一個單一事故對單一受害者賠償的硬上限比如: 200萬或300萬
這樣強制險+個人賠償的大概就是500萬,這數字大概會比這次這個案例判下來的還高
300萬這個數字對大多數上班族來說很痛,但也不是賠不起
不過這有待相關機構去驗證,我只是講一個舉例
簡單來說,今天要是說孝子總共只要賠個300萬左右
大家大概就是叫他屁股洗乾淨好好重新做人,看看車主願不願意贊助一點讓他快點還完
硬上限+強制險擴大到財損 這就是對所有人都有利的方式
※ 引述《show282 (豪)》之銘言:
: 我之前也被人開車追撞過
: 當時我停紅燈,完全靜止狀態
: 修完車後,肇事車主開始不讀不回
: 不得已上調解委員會,對方抱怨他收入少
: 撞了車沒錢賠,想對半砍外再分期付款
: 好險後來協調結果,就是對方賠一半
: 但書就是要一次付清,雙方就此和解
: 這件事讓我想了很久,我相信上法院
: 我的勝率是很高,畢竟有維修單據
: 對方也承認他是疲勞駕駛
: 但贏了又能怎麼樣,他一定裝死不賠
: 對方有前科,工地打工領現金
: 名下沒財產欠卡債,我也奈何不了他
: 而且換個角度想,為什麼他會這樣做
: 不就國家把資源放在我們這些正常人上
: 唸國立大學學費補助,捷運蓋在我家附近
: 房價暴增了10倍以上
: 講難聽點,我從國家上獲取的資源
: 可能是撞我那人的幾十倍以上
: 就這角度來看,老實說我得了便宜還賣乖
: 而且說句公道話,這些超跑
: 50%都是來自你我各位的稅金
: 是有錢人為了抵稅,與其稅金繳給政府
: 不如買台超跑,以各種租賃名義抵稅
: 逃避原本該繳的稅金,導致政府稅基短缺
: 只能靠壓榨基層來維持社會運作
: 為什麼那人20歲就要開貨車?
: 不就是這些車主避稅,不肯繳稅給政府
: 政府沒錢無法補助這個弱勢家庭啊
: 他有錢的話,他需要出來幫忙家計嗎
: 當然超跑車主覺得自己很無辜
: 但請大家想一下,今天有錢人買超跑避稅
: 稅金短缺後,壓榨了這些基層
: 有錢人回過頭來要求窮人負責
: 這真的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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