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權問題:汽車路邊開出 vs 轉彎機車 - 汽車
By Margaret
at 2017-09-04T12:39
at 2017-09-04T12:39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lorleninmam (勞崙馬)》之銘言:
: 【妹妹陳述】
: 妹妹因放朋友下車臨停路邊白線內並打警示等,待朋友下車後打左轉方向燈準備離開(左
: 方是雙線車道),此時觀察後照鏡,數輛機車行駛在外車道靠左,妹妹判斷並無影響之餘
: ,就慢慢開出。但突然後方出現一輛自摔的機車。了解之下,妹妹的車是距離十字路口15
: 公尺(四台車)處,確認正後方已無車,才慢慢開出半個車身(車禍當下),可能在妹妹準備
: 開出的同時,自摔傷者正好從另一向右彎到此車道。
: https://i.imgur.com/R4Wbzrx.jpg
先說肇事責任還是鑑定比較可靠,大家這邊說的就是一個純討論,不代表責任真的就如此
另外,要釐清一個觀念,責任往往是比例問題,要當然也會有全對全錯,
不過都是case by case,法官說了算。
另外,底下建議全部用同一種車思考(全4輪或全2輪),避免陷入2輪老大、4輪大爺爭議
回到主題,
路邊開出這件事,
其實可以先看車子哪裏被撞到,還有撞到前車子是還在移動中或先暫停了一下
除了台灣一些單行道會有停在道路左邊的情形,通常都是停右側
如果車子是左邊被撞到,這表示
1.車子還在進入車道中(路權問題)
2.後方來不及反應或沒有反應(有無能注意但未注意)
如果開出來的車子中間沒有停,這很有可能是對後方來車動向注意不足
特別在這個例子中,
路口距離車子還有10多公尺,任何車子從路口到事故地點都還有一段距離
個人認為除非可以證明後方車子飛快地行駛,不然路邊開出來的車子責任應該比較大。
但是...
如果駕駛有發現後方路口有車子出現,這時候有先停等,在停下來這段時間被撞到
而且有行車記錄佐證,
或許會是路口出來的車子責任比較大,至少路邊出來的車子責任有機會小一點。
原因是,即使車子從路口右轉過來,已經取得路權,但是一樣該注意車前狀況。
之所以路口10公尺內禁止停車,就是為了讓轉過來車子有足夠緩衝時間跟距離注意。
所以如果對方車子還沒完成轉彎,但是已經及時停下來,
後方車子應該處於「應注意、能注意」的狀況。
有時候我們也會看到有些車子從巷口出來,都沒多看一下,
就直接油門下去,加速往前衝,別說有車子開出來,哪怕前面有個柏油填補工程
搞不好都來不及反應。
再來,如果車子是屁股被撞到,跟側面被撞到,可爭議的點又不同
這時候,代表車子已經保持「進入車道」有更長的時間,
甚至可能是「方向盤未回正」,整個車體已經都進入車道,
這時候這輛車是否已經有路權,大概就有討論空間。
後車是否處於「能注意未注意」就更容易被拿出來討論了。
畢竟,這次從開出來到佔有車道,已經有一段時間讓後方車子反應。
這裡都不提原Po這個case的責任,
單純想到一些路邊開車出來可能會遇到的狀況。
最後還是老生常談的事後話
個人建議
1.路邊停車再開出來時,一定要一直注意後方來車,不只目前已經看到的車
包括不知從哪裡會進入後方視線的車子。
2.轉彎進入別條道路,先別急著油門下去,確認安全後再催(踩)油門都還來得及
3.路口或轉彎處絕對不要停車,不但停車時會造成他人麻煩,自己開出來時也一樣危險。
--
: 【妹妹陳述】
: 妹妹因放朋友下車臨停路邊白線內並打警示等,待朋友下車後打左轉方向燈準備離開(左
: 方是雙線車道),此時觀察後照鏡,數輛機車行駛在外車道靠左,妹妹判斷並無影響之餘
: ,就慢慢開出。但突然後方出現一輛自摔的機車。了解之下,妹妹的車是距離十字路口15
: 公尺(四台車)處,確認正後方已無車,才慢慢開出半個車身(車禍當下),可能在妹妹準備
: 開出的同時,自摔傷者正好從另一向右彎到此車道。
: https://i.imgur.com/R4Wbzrx.jpg
先說肇事責任還是鑑定比較可靠,大家這邊說的就是一個純討論,不代表責任真的就如此
另外,要釐清一個觀念,責任往往是比例問題,要當然也會有全對全錯,
不過都是case by case,法官說了算。
另外,底下建議全部用同一種車思考(全4輪或全2輪),避免陷入2輪老大、4輪大爺爭議
回到主題,
路邊開出這件事,
其實可以先看車子哪裏被撞到,還有撞到前車子是還在移動中或先暫停了一下
除了台灣一些單行道會有停在道路左邊的情形,通常都是停右側
如果車子是左邊被撞到,這表示
1.車子還在進入車道中(路權問題)
2.後方來不及反應或沒有反應(有無能注意但未注意)
如果開出來的車子中間沒有停,這很有可能是對後方來車動向注意不足
特別在這個例子中,
路口距離車子還有10多公尺,任何車子從路口到事故地點都還有一段距離
個人認為除非可以證明後方車子飛快地行駛,不然路邊開出來的車子責任應該比較大。
但是...
如果駕駛有發現後方路口有車子出現,這時候有先停等,在停下來這段時間被撞到
而且有行車記錄佐證,
或許會是路口出來的車子責任比較大,至少路邊出來的車子責任有機會小一點。
原因是,即使車子從路口右轉過來,已經取得路權,但是一樣該注意車前狀況。
之所以路口10公尺內禁止停車,就是為了讓轉過來車子有足夠緩衝時間跟距離注意。
所以如果對方車子還沒完成轉彎,但是已經及時停下來,
後方車子應該處於「應注意、能注意」的狀況。
有時候我們也會看到有些車子從巷口出來,都沒多看一下,
就直接油門下去,加速往前衝,別說有車子開出來,哪怕前面有個柏油填補工程
搞不好都來不及反應。
再來,如果車子是屁股被撞到,跟側面被撞到,可爭議的點又不同
這時候,代表車子已經保持「進入車道」有更長的時間,
甚至可能是「方向盤未回正」,整個車體已經都進入車道,
這時候這輛車是否已經有路權,大概就有討論空間。
後車是否處於「能注意未注意」就更容易被拿出來討論了。
畢竟,這次從開出來到佔有車道,已經有一段時間讓後方車子反應。
這裡都不提原Po這個case的責任,
單純想到一些路邊開車出來可能會遇到的狀況。
最後還是老生常談的事後話
個人建議
1.路邊停車再開出來時,一定要一直注意後方來車,不只目前已經看到的車
包括不知從哪裡會進入後方視線的車子。
2.轉彎進入別條道路,先別急著油門下去,確認安全後再催(踩)油門都還來得及
3.路口或轉彎處絕對不要停車,不但停車時會造成他人麻煩,自己開出來時也一樣危險。
--
All Comments
By William
at 2017-09-05T21:21
at 2017-09-05T21:21
By Bennie
at 2017-09-06T08:56
at 2017-09-06T08:56
By Noah
at 2017-09-10T15:22
at 2017-09-10T15:22
By Erin
at 2017-09-11T07:43
at 2017-09-11T07:43
By Rebecca
at 2017-09-15T03:23
at 2017-09-15T03:23
Related Posts
高速公路檢舉前車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
By Connor
at 2017-09-04T11:52
at 2017-09-04T11:52
經典到不能再經典的老馬
By Freda
at 2017-09-04T11:34
at 2017-09-04T11:34
汽車價格過高,丹麥擬調降汽車稅率至...
By Ivy
at 2017-09-04T11:25
at 2017-09-04T11:25
乙式年底出險的迷思
By Quanna
at 2017-09-04T11:23
at 2017-09-04T11:23
高速公路檢舉前車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
By Carol
at 2017-09-04T11:07
at 2017-09-04T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