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被偷去犯案 上法院心得 - 房車
By Olga
at 2018-06-21T18:02
at 2018-06-21T18:02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patrickleeee (派脆)》之銘言:
: 其實是蠻久以前的事情,可以A我ID,事情是2015的12月發生,抓到犯人上法院大概是
: 16年初。
: 最近剛好想起來,所以跟大家分享一下。
: 只有幹而已。
: 首先當天下大雨,然後新竹地方法院附近完全沒有停車位,搞得我必須去他的停車場違
: 規停車,我已經在附近繞了快一個小時,快到開庭時間了,只好違停在停車場,沒畫格子
: 的地方。
: 然後又等了半個多小時開庭,因為沒準時,進去之後又要等犯人押過來。實際開庭已經
: 延後快一個小時。
: 坐在被害人席,法院點名,應該有7個人要來,但是只來3個。我被偷車牌,另一個人被
: 偷普通房車,一個被偷卡車。
: 劇情是,我的車牌被貼在偷來的房車,載著人去偷卡車,然後偷卡車之後幾天,開著卡
: 車去偷怪手。
: 法院流程就是法官問案犯人認不認罪,然後就沒了,最後問我們三人有沒有意見,第一
: 個人被問就說,如果要求賠償的話,現在可以提出嗎?法官就說現在是刑事庭,如果要
: 賠償的話,要開民事庭,也就是說你要上法院告犯人,也不一定拿的到錢。我們三個人
: 就無言了,第二個人直接PASS,最後輪到我,我就問不能要求賠償的話,那叫我們被害
: 者來幹嘛?因為問案認罪整個流程都跟我們無關阿,只有最後問有沒有意見,就算你有
: 意見,也不能怎樣阿,多浪費時間而已。法官就回我說,看你們有沒有意見。我很無奈
: 的回了沒有。
: 贛,原來那4個人不來,因為知道是浪費時間阿。
: 然後就解散,在庭外跟另外兩人幹譙一下,找我們來幹嘛,之後就回家了。
先看看手邊傳票上面,你的名字前面是列「證人」還是「告訴人」或「被害人」
如果是「證人」的話,請務必一定要到庭,這次不到,下次還是會傳你,如果再傳不到
就依法請警察去拘提你到庭,而且可以科以罰鍰,最高可以罰3萬
看看可憐的張前立委 https://goo.gl/6Pt9YL
如果是「告訴人」的話,情況就沒有那麼嚴重了
依照刑事訴訟法第271條第2項的規定
審判期日應傳喚被害人或其家屬並予陳述意見之機會
所以法官才會傳你過來開庭
像是之前的小燈泡媽媽的事件 https://goo.gl/KxJMrm
如果沒有意見要講的話原則上是可以不用到
如果有意見要跟法官表示但是沒有時間到庭就有兩種方式可以處理
第一個法院信封外面的電話給書記官
把要講的話跟書記官說,請書記官幫你作成公務電話紀錄(麻煩講重點就好)
第二個就是把想說的話寫成書面寄到法院,書狀前面記得寫上案號跟股別
法院的案子很多,不寫案號跟股別很難找到是哪個案子的
如果有意見要講又有時間的話,可以到庭去看看法院審判的流程
畢竟上法院又不是坐在旁聽席的機會不是每天都有的(但是請不要因案坐在被告席)
: 浪費了半天,差點因為塞車遲到,還特別開快點,可能吃罰單,然後在停車場違停,
: 還好這邊沒被開單。
: 所以心得就是,如果你的車牌,車子被偷去做案,只要確定你沒有嫌疑的話,未來刑事庭
: 開庭,法院叫你去坐被害者席,其實你可以不用去了。只是浪費時間。也不能要求賠償。
: 除非你想要告犯人拿賠償,那就要另外再開庭。
: 大概就這樣。
賠償的部分
刑事訴訟法第487條規定
因犯罪而受有損害之人,於刑事訴訟程序得附帶提起民事訴訟,對於被告及依民法負賠償
責任之人,請求回復其損害。
也就是大家常講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簡單來說就是你因為這個案子損失了多少
都可以向被告或是依民法相關規定要負責的人請求賠償
而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有個好處就是不用繳裁判費
如果直接提民事訴訟的話,就要依訴訟標的金額的比例去繳裁判費
沒繳裁判費的話就會被直接以程序不合法駁回
(不確定能不能拿到錢之前原告要先掏前出來繳)
所以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很多人都漫天喊價的
最誇張的有看過3億(反正不用繳裁判費)
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提起有時間限制
簡單來說就是要在事實審的言詞辯論終結前提
什麼時候提最好
就是法院寄傳票給你的那時候
法院會寄傳票給告訴人或被害人時
通常就是傳票上面的那個時間要辯論終結了
所以如果要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請在收到傳票以後就趕快去處理
沒時間到庭的話請在該次開庭前寄到法院
可以的話跟書記官確認一下會比較好
時間晚了就來不及了
如果有時間到庭的話請在法官問完你的基本資料後
就把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書狀遞上去
千萬不要害羞
如果等法官說「本案辯論終結,定XX時間宣判」時才要遞
這時候就來不及了
以上的流程原則上都可以套用在每個刑事案件
--
: 其實是蠻久以前的事情,可以A我ID,事情是2015的12月發生,抓到犯人上法院大概是
: 16年初。
: 最近剛好想起來,所以跟大家分享一下。
: 只有幹而已。
: 首先當天下大雨,然後新竹地方法院附近完全沒有停車位,搞得我必須去他的停車場違
: 規停車,我已經在附近繞了快一個小時,快到開庭時間了,只好違停在停車場,沒畫格子
: 的地方。
: 然後又等了半個多小時開庭,因為沒準時,進去之後又要等犯人押過來。實際開庭已經
: 延後快一個小時。
: 坐在被害人席,法院點名,應該有7個人要來,但是只來3個。我被偷車牌,另一個人被
: 偷普通房車,一個被偷卡車。
: 劇情是,我的車牌被貼在偷來的房車,載著人去偷卡車,然後偷卡車之後幾天,開著卡
: 車去偷怪手。
: 法院流程就是法官問案犯人認不認罪,然後就沒了,最後問我們三人有沒有意見,第一
: 個人被問就說,如果要求賠償的話,現在可以提出嗎?法官就說現在是刑事庭,如果要
: 賠償的話,要開民事庭,也就是說你要上法院告犯人,也不一定拿的到錢。我們三個人
: 就無言了,第二個人直接PASS,最後輪到我,我就問不能要求賠償的話,那叫我們被害
: 者來幹嘛?因為問案認罪整個流程都跟我們無關阿,只有最後問有沒有意見,就算你有
: 意見,也不能怎樣阿,多浪費時間而已。法官就回我說,看你們有沒有意見。我很無奈
: 的回了沒有。
: 贛,原來那4個人不來,因為知道是浪費時間阿。
: 然後就解散,在庭外跟另外兩人幹譙一下,找我們來幹嘛,之後就回家了。
先看看手邊傳票上面,你的名字前面是列「證人」還是「告訴人」或「被害人」
如果是「證人」的話,請務必一定要到庭,這次不到,下次還是會傳你,如果再傳不到
就依法請警察去拘提你到庭,而且可以科以罰鍰,最高可以罰3萬
看看可憐的張前立委 https://goo.gl/6Pt9YL
如果是「告訴人」的話,情況就沒有那麼嚴重了
依照刑事訴訟法第271條第2項的規定
審判期日應傳喚被害人或其家屬並予陳述意見之機會
所以法官才會傳你過來開庭
像是之前的小燈泡媽媽的事件 https://goo.gl/KxJMrm
如果沒有意見要講的話原則上是可以不用到
如果有意見要跟法官表示但是沒有時間到庭就有兩種方式可以處理
第一個法院信封外面的電話給書記官
把要講的話跟書記官說,請書記官幫你作成公務電話紀錄(麻煩講重點就好)
第二個就是把想說的話寫成書面寄到法院,書狀前面記得寫上案號跟股別
法院的案子很多,不寫案號跟股別很難找到是哪個案子的
如果有意見要講又有時間的話,可以到庭去看看法院審判的流程
畢竟上法院又不是坐在旁聽席的機會不是每天都有的(但是請不要因案坐在被告席)
: 浪費了半天,差點因為塞車遲到,還特別開快點,可能吃罰單,然後在停車場違停,
: 還好這邊沒被開單。
: 所以心得就是,如果你的車牌,車子被偷去做案,只要確定你沒有嫌疑的話,未來刑事庭
: 開庭,法院叫你去坐被害者席,其實你可以不用去了。只是浪費時間。也不能要求賠償。
: 除非你想要告犯人拿賠償,那就要另外再開庭。
: 大概就這樣。
賠償的部分
刑事訴訟法第487條規定
因犯罪而受有損害之人,於刑事訴訟程序得附帶提起民事訴訟,對於被告及依民法負賠償
責任之人,請求回復其損害。
也就是大家常講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簡單來說就是你因為這個案子損失了多少
都可以向被告或是依民法相關規定要負責的人請求賠償
而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有個好處就是不用繳裁判費
如果直接提民事訴訟的話,就要依訴訟標的金額的比例去繳裁判費
沒繳裁判費的話就會被直接以程序不合法駁回
(不確定能不能拿到錢之前原告要先掏前出來繳)
所以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很多人都漫天喊價的
最誇張的有看過3億(反正不用繳裁判費)
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提起有時間限制
簡單來說就是要在事實審的言詞辯論終結前提
什麼時候提最好
就是法院寄傳票給你的那時候
法院會寄傳票給告訴人或被害人時
通常就是傳票上面的那個時間要辯論終結了
所以如果要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請在收到傳票以後就趕快去處理
沒時間到庭的話請在該次開庭前寄到法院
可以的話跟書記官確認一下會比較好
時間晚了就來不及了
如果有時間到庭的話請在法官問完你的基本資料後
就把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書狀遞上去
千萬不要害羞
如果等法官說「本案辯論終結,定XX時間宣判」時才要遞
這時候就來不及了
以上的流程原則上都可以套用在每個刑事案件
--
Tags:
房車
All Comments
By Damian
at 2018-06-23T16:44
at 2018-06-23T16:44
By Adele
at 2018-06-28T16:05
at 2018-06-28T16:05
By Agnes
at 2018-07-01T15:39
at 2018-07-01T15:39
By Jacky
at 2018-07-05T01:21
at 2018-07-05T01:21
By Oliver
at 2018-07-05T08:52
at 2018-07-05T08:52
By Harry
at 2018-07-09T23:57
at 2018-07-09T23:57
By Franklin
at 2018-07-14T05:03
at 2018-07-14T05:03
By Isla
at 2018-07-18T15:40
at 2018-07-18T15:40
By Franklin
at 2018-07-20T17:08
at 2018-07-20T17:08
By Ethan
at 2018-07-23T21:23
at 2018-07-23T21:23
By Oliver
at 2018-07-26T20:20
at 2018-07-26T20:20
By Thomas
at 2018-07-27T15:27
at 2018-07-27T15:27
By Harry
at 2018-07-30T06:09
at 2018-07-30T06:09
By Elvira
at 2018-08-03T21:15
at 2018-08-03T21:15
By Lily
at 2018-08-04T22:18
at 2018-08-04T22:18
By Edith
at 2018-08-05T11:57
at 2018-08-05T11:57
By Suhail Hany
at 2018-08-09T05:39
at 2018-08-09T05:39
By Poppy
at 2018-08-13T20:18
at 2018-08-13T20:18
By Mason
at 2018-08-15T13:40
at 2018-08-15T13:40
By Mary
at 2018-08-19T21:25
at 2018-08-19T21:25
By Tom
at 2018-08-23T05:51
at 2018-08-23T05:51
By Daniel
at 2018-08-25T07:40
at 2018-08-25T07:40
By Doris
at 2018-08-27T00:22
at 2018-08-27T00:22
By Anonymous
at 2018-08-31T15:20
at 2018-08-31T15:20
By Daph Bay
at 2018-09-02T07:02
at 2018-09-02T07:02
By Emma
at 2018-09-07T01:08
at 2018-09-07T01:08
By Belly
at 2018-09-09T21:17
at 2018-09-09T21:17
By Rachel
at 2018-09-14T16:16
at 2018-09-14T16:16
By Franklin
at 2018-09-15T06:31
at 2018-09-15T06:31
By Harry
at 2018-09-16T17:09
at 2018-09-16T17:09
By Sandy
at 2018-09-19T11:24
at 2018-09-19T11:24
By Joe
at 2018-09-20T08:58
at 2018-09-20T08:58
By Joseph
at 2018-09-22T19:58
at 2018-09-22T19:58
By Kumar
at 2018-09-24T23:54
at 2018-09-24T23:54
By George
at 2018-09-25T07:11
at 2018-09-25T07:11
By Lucy
at 2018-09-29T09:53
at 2018-09-29T09:53
By Brianna
at 2018-09-29T11:26
at 2018-09-29T11:26
By Damian
at 2018-09-30T05:15
at 2018-09-30T05:15
By Anthony
at 2018-10-02T18:17
at 2018-10-02T18:17
Related Posts
台灣的停車環境對休旅車or中大型房車有利嗎??
By Hedy
at 2018-06-21T16:55
at 2018-06-21T16:55
車牌被偷去犯案 上法院心得
By Dora
at 2018-06-21T15:38
at 2018-06-21T15:38
請問pc要大改了嗎?
By Valerie
at 2018-06-20T09:13
at 2018-06-20T09:13
Suzuki 退出中國市場!
By Mia
at 2018-06-19T22:12
at 2018-06-19T22:12
Suzuki 退出中國市場!
By Emily
at 2018-06-19T18:46
at 2018-06-19T1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