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但無照駕駛 - 開車
By Isabella
at 2009-09-28T00:00
at 2009-09-28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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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在晚上騎摩托車時,遇到一個T字型路口! 當時我是這樣走,然後左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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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前面有停著一輛黑色的轎車 由於當時我直騎的那個方向 不是那麼的明亮! 所以我並無看到車內有人
在當我左轉時 轎車裡的人 突然開車門出來 於是我閃避不及直接跟他車門對撞 摩托車的車版直接插在他的車門下方
而我則是摔出去 輕微擦傷!
那後來也有給醫生看 也有去警局做筆錄 當然我被開一張 六千元的無照駕駛的罰單
我雖然無照 但我並沒有違反交通規則 而且 當時我左轉的時速在 25~27KM左右
我雖然要負行政責任 但 我只是學生目前也無工作 實在無法繳納六千元的罰單 家裡也無法負擔
我是否能要求那位開車門的人賠我六千元的罰單及摩托車修理費即可? 我並沒有要求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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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前面有停著一輛黑色的轎車 由於當時我直騎的那個方向 不是那麼的明亮! 所以我並無看到車內有人
在當我左轉時 轎車裡的人 突然開車門出來 於是我閃避不及直接跟他車門對撞 摩托車的車版直接插在他的車門下方
而我則是摔出去 輕微擦傷!
那後來也有給醫生看 也有去警局做筆錄 當然我被開一張 六千元的無照駕駛的罰單
我雖然無照 但我並沒有違反交通規則 而且 當時我左轉的時速在 25~27KM左右
我雖然要負行政責任 但 我只是學生目前也無工作 實在無法繳納六千元的罰單 家裡也無法負擔
我是否能要求那位開車門的人賠我六千元的罰單及摩托車修理費即可? 我並沒有要求很多!
All Comments
By Charlie
at 2009-09-28T04:51
at 2009-09-28T04:51
回答您的問題:
1.當我左轉時 轎車裡的人 突然開車門出來 於是我閃避不及直接跟他車門對撞 摩托車的車版直接插在他的車門下方
.車禍發生後首先要確認雙方<肇事責任>,
肇事責任與車禍後續處理有很重要的關聯,
因為在交通事故中,有肇事責任的一方,才需負法律賠償責任;
如果雙方都有過失,則肇事之雙方互對對方按照<過失比例>負賠償責任;
而判斷責任之主要依據則在於<號誌>和<路權>...
本案<當我左轉時 轎車裡的人 突然開車門出來 於是我閃避不及直接跟他車門對撞...>
對方未注意後方來車開啟車門應為肇事主因
我方如未注意車前狀況應為次因
如果對於責任有爭議,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
可於交通事故現場處理完畢七日後去警局<免費申請>交通事故現場圖,現場照片
可於事故發生30日後向警方<免費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也可以於事故發生六個月內<付費3000元>逕向<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
2.我是否能要求那位開車門的人賠我六千元的罰單及摩托車修理費即可?
我方可申請~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理賠:
1.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傷害醫療給付項目如下:
1.)急救費用:
例如救護車費用(附收據)
2.)醫療收據:
例如掛號費,自負額,診斷書費,膳食費(98年3月1日起發生之交通事故調高為每日$180元),等(附正本收據或副本蓋"與正本相符")
3.)接送費用:
例如轉診,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來回各算一次,合計最高以$20000元為限(附計程車收據)
4.)看護費用:
例如住院期間傷情嚴重所需之看護費(附看護收據),
出院後如須看護,須要醫師於診斷書上清楚註明,
每日$1200元(本來為$1000元, 98年3月1日起發生之事故調高為$1200元,最高30日為限)
5.)病房費差額:
每日以$1500元為限(本來為$1200元,98年3月1日起發生之事故調高為$1500元)
6.)輔助器材費用:
診斷書上醫師註明必要之輔助器材所須之費用(附收據&診斷書)
例如義肢器材最高$50000元,其他醫療器材最高$20000元(本來分別為$30000元及$10000元,
98年3月1日起發生之交通事故調高為$50000元及$20000元)
直接至對方保險公司申請理賠(約15天就會匯款至帳號內)
.向對方(車禍肇事人)要求賠償部份:
1.可向對方要求賠償範圍:(罰單不包含)
1.)財物損失:
例如車禍導致之機車,衣褲,眼鏡等損壞,(須附相片,估價單,收據)
2.)後續治療費用及其他醫療:
依傷勢預估後續之療養費用及其他非健保醫療費用,
例如國術館等民俗療法(附相關資料)
3.)看護費:
強制險只能申請一天$1200元,最高30日為限上限,($1200*30=$36000元),
超過$36000元部份 可要求用任意險賠,
例如看護費共$96000元,除強制險$36000元外,還可要求$60000元
4.)工作損失:
<需2個重點>
1.診斷書----醫師須於診斷書上註明"需休養時間多久或無法工作",
例如"須休養三個月"或"三個月無法 工作"等明確說明
2.薪資證明---證明無法工作期間之損失
例如扣繳憑單,薪水袋,薪資轉帳
5.)非財產上之損失(俗稱精神損失或慰撫金):
依據本次車禍傷亡損失之嚴重程度,雙方身份,地位,資力
評估我方
(如果是被害人受傷者一般僅直接受害人可請求;
但是被害人如受重傷,例如全身癱瘓植物人,其父母,配 偶,子女,
得依民法第195條增訂第3項請求慰撫金)
身心受創程度,來要求對方賠償,無一定 標準確定金額
以上項目合計,算出一個確定金額,分攤肇責後向對方要求賠償
(我方全部損失金額X對方應負責任=我方求償金額,例如300000*70%=210000)
希望雙方能夠在本階段和對方約時間順利達成和解(不用上法院)
3.如有問題請來信或部落格留言
By Bennie
at 2009-10-02T14:44
at 2009-10-02T14:44
無照駕駛即造成"公共危險駕駛罪"依法除警察開立罰單"無照駕駛"還可以另開立"公共危險駕駛"扣車
根本就是
一派胡言
無照駕駛僅屬行政罰[告發單],與事故責任無關,也與理賠不起衝突。
懂嗎?
By Freda
at 2009-10-02T16:47
at 2009-10-02T16:47
也第一次看到【開起車門未注意左右來車、行人安全】變成【"應注意而未注意,公共危險駕駛罪",】
匿名 同學已經有點不知所措了,還嚇他!!
By Suhail Hany
at 2009-10-02T13:34
at 2009-10-02T13:34
1.無照駕駛即造成"公共危險駕駛罪"依法除警察開立罰單"無照駕駛"還可以另開立"公共危險駕駛"扣車,由監理處開單懲罰車主約4500元罰單.
2.若你因車禍造成自己傷害,則對方也必須負責"應注意而未注意,公共危險駕駛罪",那就經過"鄉鎮市公所簡易法庭調解委員會"先條解是否雙方書面和解(有條件或無條件),若條解不成再提條解書面+相關採證+警察證明....一同提告法院裁定!
3.若因車禍造成死亡,那未死一方不管是否有駕照或無駕照,都是依"應注意而未注意,公共危險駕駛罪"職業駕照者加重二分之一懲罰..死者為大,警察會主動將車禍採證送交法院裁定.
4.雙方是否和解必須於時效6個月內提告或和解..注意時效.
以上請參考!先考駕照小心駕駛,大家保平安!祝愉 快~
By Xanthe
at 2009-10-02T19:17
at 2009-10-02T19:17
By Kristin
at 2009-10-02T07:28
at 2009-10-02T07:28
你要求希望對方繳納你的罰款不可能,
畢竟無照的是你。
你只能要求機車修理的費用和醫療支出,
但是要視交通事故圖後的雙方肇事比例來分
By Bethany
at 2009-10-01T03:49
at 2009-10-01T0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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