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提出賠償問題,懇請給予意見 - 貨車
By Genevieve
at 2009-07-13T00:00
at 2009-07-13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您好,以下是今年二月時打工回家路途中出車禍過程
1.我想請問的是,這種情形須向對方要求多少金額賠償為合理。
98年2月27日時,我下班一樣往常走的路線回家,因當天下大雨視線
模糊,在轉彎後經過基隆高中的時候沒看到路邊停車的連結貨車
對方事後是說有打暫停燈,但我當下是沒看到有任合燈光警示,
所以在無煞車狀態之下撞上對方聯結車的車後,對方從車上下
來並將我送往對面的礦工醫院,當下護士小姐是有先幫我們拍
下肇事現場,之後警察也有過來做筆錄,也有開三聯單。
住院從當天2月27日到3月8日,檢查結果比較嚴重的是小腿
開放性骨折脛腓骨,醫生當時是說年輕較快恢復,並沒將
我動手術裝鋼釘,而是打上石膏回家靜養兩個月,在5月5日
時回來拆石膏。拆石膏後的一個月,因小腿脛腓骨並沒恢復
良好,所以在6月9日例行回診時通知需要住院開刀,並住到
6月17日回家靜養,現在小腿已裝上鋼釘並打上石膏,因為這
算是職災,所以有跟公司拿職災單,每次回診也有蓋章,收據
也都有留著,我今年本來要當兵,因為腳傷關係而需要延期,
我想請問一下:
1.是否住院收據,回診收據都能像對方要求賠償?
2.機車因為這次車禍而報銷,要如何向對方要求賠償?
3.我因為還是學生,所以上下課到最後都是搭乘我爸
的車去上課,回來搭客運回家,交通費都沒收據,
如何向對方要求賠償?
4.因為到時後還需要開刀將鋼釘鋼板
取出,也可以向對方要求金額嗎?
Update:
胖爸爸與丫頭您好,不好意思沒說清楚。
1.對方當時停車位置是否有違規之處?
ANS:他違規停車,停在紅線處,因為當時對方也是要去對面的礦工
醫院接他家人。
2.警方的初步分析研判表中 雙方的違規事項分別為何?
ANS:當時我進去醫院時家人並還沒來,但聽我爸說雙方都有違規
只是連結車司機違規點數較多。
3.待回覆後再與以分析建議較為恰當!!
謝謝,不好意思那就麻煩您了。
1.我想請問的是,這種情形須向對方要求多少金額賠償為合理。
98年2月27日時,我下班一樣往常走的路線回家,因當天下大雨視線
模糊,在轉彎後經過基隆高中的時候沒看到路邊停車的連結貨車
對方事後是說有打暫停燈,但我當下是沒看到有任合燈光警示,
所以在無煞車狀態之下撞上對方聯結車的車後,對方從車上下
來並將我送往對面的礦工醫院,當下護士小姐是有先幫我們拍
下肇事現場,之後警察也有過來做筆錄,也有開三聯單。
住院從當天2月27日到3月8日,檢查結果比較嚴重的是小腿
開放性骨折脛腓骨,醫生當時是說年輕較快恢復,並沒將
我動手術裝鋼釘,而是打上石膏回家靜養兩個月,在5月5日
時回來拆石膏。拆石膏後的一個月,因小腿脛腓骨並沒恢復
良好,所以在6月9日例行回診時通知需要住院開刀,並住到
6月17日回家靜養,現在小腿已裝上鋼釘並打上石膏,因為這
算是職災,所以有跟公司拿職災單,每次回診也有蓋章,收據
也都有留著,我今年本來要當兵,因為腳傷關係而需要延期,
我想請問一下:
1.是否住院收據,回診收據都能像對方要求賠償?
2.機車因為這次車禍而報銷,要如何向對方要求賠償?
3.我因為還是學生,所以上下課到最後都是搭乘我爸
的車去上課,回來搭客運回家,交通費都沒收據,
如何向對方要求賠償?
4.因為到時後還需要開刀將鋼釘鋼板
取出,也可以向對方要求金額嗎?
Update:
胖爸爸與丫頭您好,不好意思沒說清楚。
1.對方當時停車位置是否有違規之處?
ANS:他違規停車,停在紅線處,因為當時對方也是要去對面的礦工
醫院接他家人。
2.警方的初步分析研判表中 雙方的違規事項分別為何?
ANS:當時我進去醫院時家人並還沒來,但聽我爸說雙方都有違規
只是連結車司機違規點數較多。
3.待回覆後再與以分析建議較為恰當!!
謝謝,不好意思那就麻煩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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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車
All Comments
By David
at 2009-07-16T02:21
at 2009-07-16T02:21
請先告知
1.對方當時停車位置是否有違規之處?
2.警方的初步分析研判表中 雙方的違規事項分別為何?
3.待回覆後再與以分析建議較為恰當!!
4.筆者為 交通事故義工諮詢網 志工
2009-07-14 12:25:33 補充:
發問的大大你好
針對你的問題筆者回覆如下
1.先就雙方肇事責任來為你說明,
依照版大文中所述『在轉彎後經過基隆高中的時候沒看到路邊停車的連結貨車 對方事後是說有打暫停燈,但我當下是沒看到有任合燈光警示, 所以在無煞車狀態之下撞上對方聯結車的車後』
目前可確認的是對方明顯為一違規停車之舉,
因對方所停靠之處所為彎道附近
若我方無足夠的反應距離及預見距離的話!!
本案件之肇事責任為
對方(大車駕駛):違規停車 應為肇事主因
我方(機車駕駛):應無肇事責任!!
但若我方 有足夠的 反應距離及預見距離的話
則雙方肇事責任將大幅度變更為下
我方(機車騎士):未注意車前狀況 應為肇事主因
對方(大車駕駛):違規停車 應為肇事次因
雙方與有過失,均應負起個別之責任!
2.我方要注意的是,
在對方有肇事責任,
我方受有傷害,
對方就會有兩個部分的責任要面對:
一為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一為刑事過失傷害責任,
底下一一為你做說明:
一.先以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責任來看(民事告訴權為 2 年),
我方在本次事故中依法所能求償項目如下:
a.車損(需保留 車損之照片及維修估價單 明細 )
b.非健保給付之相關藥品(對方需醫生證明確有必要)
c.工作損失(需醫生證明需休養時間)
我方需準備
甲.薪轉證明 乙.前一年度扣繳憑單或其他相關收入證明
d.醫療費用明細收據(可由強制險於20萬的範圍內 實支實付)
e.往來醫院門診的交通費(同屬強制險於20萬的範圍內 實支實付98.2.27後有上限2萬元的限制)
f.其他財物損失(安全帽、衣、褲、眼鏡、鞋子...)(需備受損照片 及 購買收據)
g.預估後續醫療費用
h.看護費用(需經醫生證明確有必要)
(強制險中可申請 每日1200元 最多30日之賠償)
(同屬強制險於20萬的範圍內 實支實付)
(超過每日1200元之部分 及超過30天的部分 我方可另外向對方求償)
i.精神賠償
我方可將上述的項目一一詳加計算
並加上雙方的過失比例來計算,
再透過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若雙方有和解之誠意,
那這樣就可以處理完成。(希望可以在本階段完成)
二.在刑事過失傷害部分(刑事告訴權六個月)
因對方在本次事故中確有過失,
而我方在本次事故中確有受傷,
則對方將面對
『刑法』 第 284 條
因過失傷害人者,
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
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如若和解進行不順利,
我方可採用所謂『以刑逼民』之手段,
來讓對方多加考慮是否提高金額或接受我方提出之條件。
3.再針對你的問題回覆如下
a.是否住院收據,回診收據都能像對方要求賠償?
答 可由對方的強制險理賠之
b.機車因為這次車禍而報銷,要如何向對方要求賠償?
答 可依照財損來向對方求償之
c.我因為還是學生,所以上下課到最後都是搭乘我爸
的車去上課,回來搭客運回家,交通費都沒收據,
如何向對方要求賠償?
答 此部分較難主張
d.因為到時後還需要開刀將鋼釘鋼板
取出,也可以向對方要求金額嗎?
答 同樣可由對方強制險給付之
4.筆者為 交通事故義工諮詢網 志工
5.若有其他問題,歡迎點我名字來信討論!!
By Emma
at 2009-07-14T04:31
at 2009-07-14T04:31
找專業的人幫你解決困擾的難題
有技巧的處理車禍,除了可大大縮短求償與傷害時間,並能獲得較合理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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