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肇責任定? - 汽車
By Valerie
at 2009-05-20T00:00
at 2009-05-20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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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大大
我先生下班的時候從他們軍中的門口行車出來
門口出來是屬於T字路口,我方閃紅燈對方閃黃燈
我們要轉向對面車道
←對方有來車
------------------------------------分隔島↖我方車
限速40→撞上我們的車
---------------------------------------道路上的白線
---------------------------------------
對方撞上我們駕駛座的後方門,機車全毀,我方後門玻璃全碎
門嚴重變形
兩各學生一各重傷一各輕傷
但至今快六個月已都無大礙
我先生說當時確定兩方無車
要行駛中對方有來車,所以停下車,讓對方車先行
就在車子等待對方來車通過,車子靜止狀態下
就被行駛機車撞上後車門
警察來量時判定地上無煞車恆跡
對方受傷住院時,第一時間也都有去慰問
陸續也有8,9次去探望畢竟對方有受傷
但是之後對方出院我們有打給受傷的學生想�
我先生下班的時候從他們軍中的門口行車出來
門口出來是屬於T字路口,我方閃紅燈對方閃黃燈
我們要轉向對面車道
←對方有來車
------------------------------------分隔島↖我方車
限速40→撞上我們的車
---------------------------------------道路上的白線
---------------------------------------
對方撞上我們駕駛座的後方門,機車全毀,我方後門玻璃全碎
門嚴重變形
兩各學生一各重傷一各輕傷
但至今快六個月已都無大礙
我先生說當時確定兩方無車
要行駛中對方有來車,所以停下車,讓對方車先行
就在車子等待對方來車通過,車子靜止狀態下
就被行駛機車撞上後車門
警察來量時判定地上無煞車恆跡
對方受傷住院時,第一時間也都有去慰問
陸續也有8,9次去探望畢竟對方有受傷
但是之後對方出院我們有打給受傷的學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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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y Delia
at 2009-05-23T02:05
at 2009-05-23T02:05
他們的保險人員說至少要跟我們要30萬不包含強制險的實支實付,
[理賠]顧名思義,[合理的賠償],只要是有憑有據的求償,都可認定為合理求償,法院是依憑據裁定判決。
開價多少是求償者的權利,是否合理裁判權在法院,求償必須要有憑ˋ有據,不是用預估的ˋ也不是用想像的ˋ更不是用嘴巴隨便說一個數目就該給,法院也不可能照准。
每一件案例,都屬一個單獨個案,依傷勢不同ˋ當事人的身份ˋ地位ˋ背景不同,減少勞動力損失[薪資所得損失],精神慰撫金[俗稱精神賠償]的價金差異就很大了。
請求項目與依據見以下列表:
侵權損害賠償追溯時效為二年
過失傷害之理賠標準:
一:醫療費用。
民法第191-2條:汽車、機車或其他非依軌道行駛之動力車輛,在使用中加損害於他人者,駕駛人應賠償因此所生之損害。
以醫療收據為憑。
看護費用:強制險每天補助1000元,[以診斷書內有註明須看護天數為憑],最高理賠天數為30天。
二:減少勞動力損失。民法第193條: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但必須以診斷書內容有註明須休養日數與薪資證明或扣繳憑單為憑]。
三:非財產上之�
By Jacky
at 2009-05-20T22:38
at 2009-05-20T22:38
是的,你們的肇責比較大
車禍發生並不一定是都是撞的人的錯
而是看路權
By Madame
at 2009-05-22T07:22
at 2009-05-22T07:22
但是對方車道忽然有來車我們前也不是退也不是
而我們真的是錯比較多嗎?
---你們主因?對方次因?好詭異!
---有鑑定會鑑定報告?可否傳真過來我幫你分析責任(03-5830916)
2.以法院來判定我們比例到底會是多少
---如果是法院判責任應該差不多
---所以最好不要上法院
---被告過失傷害判刑---"額外"要多負30000-80000易科罰金---
3.他們的保險人員說至少要跟我們要30萬不包含強制險的實支實付,而我們車子也只有保強制險
---對方傷勢如何?有診斷書嗎?
---很顯然對方已委託"專業人員"協助,你一定處於挨打的情形
---建議:趕快尋求協助---村里長或民代或熟悉車禍處理專業人員
都可以---(一定要找人協助)
祝順利
By Hedy
at 2009-05-20T07:56
at 2009-05-20T07:56
那就在法院見,畢竟不是你們夫妻有錯而已,那他們撞壞你們車子是不是應該也要賠??為什麼就只有你們賠???哪來的道理是不是???
建議您調出案發當天的路口監視器調出帶子然後送去給警方判定
不是只是被對方吃得死死的,或是您可以尋找人證物證,大家在法院見!!
是誰要理賠警方自會判斷!!
而不是採取私下解決!!這當然對你們夫妻不利!!
因為是對方要求的!!所以我們就要私下和解嗎??
錯了!!其實私下和解往往對一方有利罷了!!
建議您還是請警方處裡好了!!
或是尋求法律途徑!!
誠心建議您!!
可以的話一定要請人調出馬路監視器
2009-05-2009:30:25補充:
或是不需要理他們,這不能完全怪再你們夫妻身上,是他們孩子自己衝太快沒注意看車才導致的!!
如果答案滿意請選我!!
2009-05-2010:22:34補充:
只要有證據就多一分保障
要不您請地方上村長或里長處裡!!
不要被他們吃死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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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幫忙介紹150機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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