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被告過失傷害 - 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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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Victoria
at 2009-05-03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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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底我發生了車禍,當時的情況是這樣的,我跟我朋友要去吃早餐,當時我開車,後來我們決定要迴轉,我記得當時我先進入了停車格,打完方向燈後迴轉,當時那老伯(我個人認為他當時認定我要左轉,所以想搶左邊的路直切直走,結果沒想到當時我是迴轉,所以他煞車不及才會撞上,(順便加上他想搶路,所以他有加速,而且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當然這只是我認為的,我個人的看法)(我在這個事件上的錯就是方向燈打完就轉了而且違規迴轉)
後來為了保持交通行駛狀況,我就馬上移車了,也忘了先要拍照
而等警察來到後,警察一付自己很懂的樣子,有冷嘲熱諷了我一下,後來了送了成大醫院掛急診,骨頭沒有受傷,只有肌肉拉傷,紅單上面給我開什麼肩什麼骨挫傷,紅單目前我已經繳了,前陣子收到!!
可能真的是太忙碌了,我全忘了這件事情,直到紅單來我才想起來,想起警察有對我說他可以保留提告的權利,而第一次和解時,那老伯就一直說看我的誠意,我就說我還沒有跟保險公司協調好,我先跟保險公司溝通看看,之後我在跟你處理!!(案外話:甚至跟我靠北說什麼他本來要去看熊貓的,結果這一撞又看不成了...整個無言...)
車禍後的第二個禮拜我就去找保險公司申請理賠(第一次和解以及筆錄是第一個禮拜)保險公司對我說,等對方的傷看完,整個完全好之後,再拿收據跟他們申請理賠金,當時我也就想說,不然等他好在處理好了,後來就不小心淡忘了...
後來我有二次電話詢問對方狀況如何,對方說他已經好了,但是
他說保險公司只給他那次掛急診的錢,我就回說,怎麼可能,因為他後來都跑去看中醫,推拿之類的,我又無言了...大部份中醫阿、推拿之類的不太可能拿到收據甚至申請理賠,但是話由他說我只能聽他講,我就說,那你目前的意思是怎樣,你開個價錢
對方就先跟我說,本來是打算跟我要八千,後來想說要五千就好了,我就整個囧了,什麼?五千?你成大掛十次急診也沒那麼多阿...然後跟扯說他機車壞了也要修理,但是下車看的情況是前面的板的確是有掉,但是只是卡損掉了,我朋友馬上就幫他組裝好,而且也"根本沒裂"這點我可以保證,誇張的是他龍頭上面算是擋風片之類的東西(他騎的是好像是奔騰125)那一片裂開了,他竟然要賴在我頭上,如果那片都裂開了,那麼為什麼前面的塑膠板都沒有任何裂痕?(這點我非常匪夷所思,但也有可能我觀念錯誤)
總之呢,那就是想靠那機車跟沒什麼傷害的傷害還有他的肌肉拉傷跟我要五千塊,我越想越不合理,而且五千塊對我來說也有困難阿,雖是半工半讀,但是我也有固定給家裡補貼阿,而且我老爸(開的是我老爸的車)直接對我說,我們的車也有損害阿,憑什麼他受傷之後要什麼都可以我們卻什麼都沒有?(由於我老爸車不常開,他只保強制險,所以只能賠對方醫藥費),所以我老爸的看法是對方要告儘管來,我們的側...我也不知道算不算是側擾流板還是側保險桿整片被對方撞掉,我車禍後回家關車門才發現,而且我第一次和解的時候有提到我們的車也是有問題(想要用車比車來對談)但是對方根本不吃我這套,硬說我迴轉害他受傷,所以沒資格跟他談的意思,當然我承認是我先錯阿,我雖方向燈打太快但是起碼也有打,雖然違規迴轉但是我罰單也繳啦,車禍現場大家都知道,除非你車停在路邊被人家撞才絕對沒錯阿,他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以及車速疑似過快也有錯阿,整個讓我越想越火,詳述給朋友們聽後,朋友也都說要告就來不用怕他,因為我車子也還沒修理,我們也還不知道修理費多少,說不定我的修理費還大過他的醫藥費+修車費勒
昨天警察打電話來說對方決定提告,我就也回答嗯,警察似有若無的站在他那邊的問我說,對方跟你要多少和解金,我說五千塊,那你不覺得為了這五千塊這樣跑法院很不划算嗎?我說我也覺得不划算阿,但是對方的要求太不合理了啊,何況我家的車也是有損害的,警察被我回了這些之後,就說了嗯,好吧,既然你的決定是這樣,那就這樣吧,那我們只是先行通知ㄧ下對方決定提告,我就跟警察說聲謝謝你的通知就掛電話了...
目前就這樣,上來問也只想問問看有經驗的人們可不可以給我些意見,讓我比較好應付,因為我想說他只要五千(但是對我來說就是不合理)但是法官他們會不會同理心就先站在他們那邊說話...
畢竟每個法官不同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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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ake avatar
By Jake
at 2009-05-03T04:55
很遺憾"
本案依所述之現場狀況,必須告訴你:
你100%是輸定的!
你拒絕和解,保證你絕對會後悔。
交通事故發生"不在於誰撞誰的問題!
當然首先必須先釐清肇事責任歸屬,交通事故談路權ˋ論責任,不是被撞的一方ˋ重傷的一方ˋ甚至死亡的一方,就一定是對的一方,就一定可以求償ˋ一定可以得到理賠。
一般人對交通法規,一知半解ˋ似懂非懂,僅憑自我的認知與感覺,認為都是對方的錯,一切讓[現場圖ˋ照片ˋ所有現場跡證]說話不須爭執,更不是用猜的。
只要有警方到場的處理的交通事故,對現場的跡證都會做好蒐證程序,雙方車輛受損部位的照片ˋ現場地形ˋ地物ˋ道路寬長ˋ撞擊點ˋ落土點[第一撞擊點]ˋ煞車痕ˋ刮地痕ˋ拖地痕ˋ散落物ˋ血跡ˋ時間ˋ天氣~~等等,都會作成警訊資料,所以不用擔心。
正確的作法如下:
確實肇責建議在案發日起算30 天後,向案發地交通大隊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免費],就能得知其責任初步分析結果,待分析結果出爐即可分曉,誰是肇事主因ˋ誰是肇事次因或無肇事因數,雙方就都不再會有不平衡或被坑的感覺。
本案路權還是屬直行車[對方]所有,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從95年修法之後,已將第102條1項7款[原6款]的但書[轉彎車已達中心線開始轉彎,直行車應讓轉彎車先行]刪除,簡單的說:就是採絕對路權制。
更不因為你有打方向燈,就能優先取得路權。
縱使轉彎車[你]的時速是 0 ,只要已作出轉彎動作且侵入他方路權,因而肇事就必須負起該事故之肇事主因責任。
你就是接收到外界與朋友,給你錯誤的訊息,[詳述給朋友們聽後,朋友也都說要告就來不用怕他]。
屆時"
被提起公訴ˋ被判刑的,可是你自己!
而非你朋友或任何其他,提供錯誤訊息的人。
當知"
只要分析或鑑定結果證實你有過失,哪怕只有10%ˋ5%ˋ乃至只有1%的肇事責任,造成人員受傷,已是既定的事實,不管大傷ˋ小傷ˋ甚至於只有擦傷ˋ瘀傷,都已構成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之犯罪要件,就刑事部份而言,受傷被害人就有權對[你]提出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
刑法第 284 條 :[告訴乃論]追溯期6個月 。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本案你[絕對不可能會無肇責],且必屬[肇事之主因],無庸置疑。
雖然對方也絕對有肇因存在沒錯,但是僅屬[肇事次因]。
我們有時候會稱,這種[聽信錯誤訊息]的加害人是典型,不見棺材不流淚型的被告,那就只有等著被提起公訴ˋ被判刑,同時留下一筆刑事前科紀錄,這點100%不用懷疑,絕對是可以預期的最終結果。
假設你仍堅持己見,[寧願聽信你朋友的錯誤法律見解],就必須將刑事部份的易科罰金,一併列入[訴訟成本]考量,本案若在偵查終結前不能和解,你被提起公訴是絕對無庸置疑的。
若在一審辯論終結之前,仍無法達成和解,你被判刑也是絕對可以預期的結果,以二個月有期徒刑計算[甚至更高],易科罰金就高達6萬元,縱使輕傷獲得輕判拘役30天也要花3萬元,外加一筆過失傷害前科紀錄,刑事部份判決確定,民事部份還是要賠,只是理賠金多寡而已。
以上僅以個人30年的實務案例經歷,提供你斟酌參考。
PS:
強制險是公辦民營,採無過失主義ˋ交叉理賠,不論肇責歸屬,都會理賠。
但是其理賠範圍,僅就醫療有效收據部份:
採實支實付理賠賠,減少勞動力損失ˋ精神慰撫金都不在理賠範圍之內。
財損部份:
也不在理賠範圍。
所以強制險,不可能ˋ也無義務,派員出面協助任何善後事宜,僅就有效收據實支實付。
[理賠]顧名思義,[合理的賠償],只要是有憑有據的求償,都可認定為合理求償,法院是依憑據裁定判決。
開價多少是被害人或家屬的權利,是否合理裁判權在法院。
提供求償項目和理賠依據如下:
侵權損害民事賠償,追溯期限為二年。
過失傷害之理賠標準:
一 : 醫療費用。民法第191-2條:汽車、機車或其他非依軌道行駛之動力車輛,在使用中加損害於他人者,駕駛人應賠償因此所生之損害。
以醫療收據為憑。
看護費用:強制險每天補助1000元,[以診斷書內有註明須看護天數為憑],最高理賠天數為30天。
二 :減少勞動力損失。
民法第193條: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但必須以診斷書內容有註明須休養日數與薪資證明或扣繳憑單為憑]。
三 :非財產上之損害 [俗稱精神撫慰金]。
民法第195條: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依身分ˋ地位ˋ背景不同,而有所差異,無一定準則可依循。

Zora avatar
By Zora
at 2009-05-07T20:13
歐 NO!5000元和解耶 真便宜ˋˊ
我ㄉ案件對方要我賠148萬ㄟ 那我不是要來ㄑ跳樓ㄌ= =
我就因為搶黃燈 撞到左方來車 對方跌倒脊椎裂傷 說好只理賠醫藥費大約28萬左右 
後來對方居然跟我敲 開精神賠償要120萬ㄟ!真ㄉ很雖!
你能用5000元解決 算你好運ㄌ!要是那ㄍ阿伯 另外有車禍傷引起啥ㄇ併發症 要你負責 你就會欲哭無淚!
正所謂ㄉ花錢消災啊!
Eartha avatar
By Eartha
at 2009-05-04T14:56
---趕快和解吧!
---因為真的"5000"很划算
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peter540104
Noah avatar
By Noah
at 2009-05-06T23:31
車禍的的傷害往往不是當下可見,趕快和解吧!
http://1-apple.com.tw/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
跌倒傷頸椎不知 2年後手麻
Connor avatar
By Connor
at 2009-05-05T23:15
我很認同你說法。
Susan avatar
By Susan
at 2009-05-05T23:07
若對方肯和解,記得自己先寫好撤回告訴狀,讓他及他的配偶簽名蓋章
我的部落格有很多有關於被害人保護的法學資料,有空去看看吧,對你應該會有幫助的
Linda avatar
By Linda
at 2009-05-07T15:50
唉!!!!只要看**路權**屬誰,你就輸了~~~~~
你是要花5000元和解???還是要背**過失傷害罪**呢??
慶幸老伯伯只是小傷,萬一............豈是5000元可解決???
Elvira avatar
By Elvira
at 2009-05-06T23:17
1. 車禍 你錯的成份為多
2. 對方 只要5000 也不多
3. 萬一被告過失傷害 ,, 對方可請求民事賠償 , 到時候就不止5000了,
可以請求 , 機車損害 , 醫藥交通費 , 精神賠償 , 工作薪資等等 .
4. 萬一被判過失傷害 , 15天 或一個月
一天易科罰金 1000 , 就要花 15000---30000 ,
5. 開車 車子要另外保意外險 , 保障自己 ,
6.快跟對方和解 , 去書局買和解書 .
和對方和解 , 如果沒有5000 , 可以寫分2期 一期2500 .

儀表板上的電瓶燈與手煞車燈都一直亮者

Rachel avatar
By Rachel
at 2009-05-02T00:00
我的IMPREZA 1.8CC開8年的老車~之前開的時候儀表板上的電瓶燈與手煞車燈都一直亮者~應為不影響開車所以就沒管他!而且開了有約1年多的時間都沒影響!前� ...

ALTIS,輪胎會發出轟轟聲

Olive avatar
By Olive
at 2009-05-02T00:00
大大您好~

此車買了大概2年,開ㄌ25000公里,每當在市區行駛ㄉ時
候,時速只要在10~60之間,輪胎就會發出轟轟~� ...

國二公民問題(火急!!15點)

Catherine avatar
By Catherine
at 2009-05-02T00:00
以下之題目請說明一下,有些選項是不可能的小弟已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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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下列事件適合用民� ...

這樣的面試,這種年頭...我該接受這份工作嗎?

Susan avatar
By Susan
at 2009-05-01T00:00
本來沒有想要詢問大家意見....
也打算自己考慮,想一想~自己做決定
因為身邊的朋友意見都是一面倒...
但是 ...

交通事故裁解

Linda avatar
By Linda
at 2009-04-30T00:00
我開吉普車行走在四線道的內車道
快到十字路口時 ,想變換到外車道,
打方向燈,看後照鏡無來車,就轉到外車道
哪之後方來了一台三噸半的貨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