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竊車再轉賣的新聞(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717/78...如果車被偷後,被竊車賊賣了。請問在民法上的關係會怎樣?我能跟買方要回車子嗎?依據哪條法律?如果我能要回我被偷而被轉賣的車,買方可以向竊車賊要回支付的錢嗎?依據哪條法律?買方很愛借這部車子,所以加滿油、保養、維修,如果我能取回我的車子,請問買方可以跟我追討保養、維修的費用嗎?還是跟竊車賊追討費用?(以上問題跟以下實例題沒有關係)如果竊車賊把車子賣給中古車商A,不知情的中古車商把手轉手賣給B,B的孩子C滿二十歲,所以B把車子贈與C,C把車借給D;有一天D把車子撞爛了。請問竊車賊和A、B、C、D五人有什麼法律責任?我該對誰求償?請引用法條說明
銷售贓物與民法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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