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過交流道減速 警籲:往前開絕不猶豫 - 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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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kemagic88 (Mikemagic88)》之銘言:
: 法律派的都有個共通點
: 就是 我想怎樣就怎樣 頂多罰錢
: 你撞到我你是肇事主因
: 怎麼不說你不要亂來就不會撞到呢?
: 我覺得可以再去探討為什麼急煞或者為什麼停下來
: 有理由當然後面賠錢
: 沒理由我覺得自己吞甚至要賠後面的車

這邏輯讓人看得有點惱人,直接回成一篇好了。

假設一個後車追撞前車的車禍事故發生了,第一件事當然是看證據說話,到底是前車的故
意或者過失,還是後車的故意過失;不會直接說後車就是肇事主因,因為你直指某人有錯
,而無論證據的,就違反了刑法上一個很重要的概念,也就是回文中大家說的無罪推定。

那麼我嘗試的去理解你寫的:
你認為熟悉或著懂法律的人,覺得可以隨便開車,反正最多只是罰錢(這是第一個謬誤,
因為隨便開車還是有故意過失之分,可能因此有前科),

然後「怎麼不說你不要亂來就不會撞到?」(只要人犯錯,本來都會有故意過失之分,這
是第二個謬誤);第二段你要說的是,一個追撞事故發生,應該要看證據說話?而法律規
定不正在這麼做嗎XD

所以孩子,你可能要嘗試多讀一點不同的書,只要看刑總就好了,不然後面還有刑分跟刑
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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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7-11-21
書本身也是個謬誤XD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7-11-21
每次戰到最後都淪為挑語病和模糊焦點 我就再說最後一
次吧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7-11-23
我覺得每次都會檢討後車怎樣 卻不管前車怎樣
Connor avatarConnor2017-11-26
每個狀況都不同 不是每次都要套用同樣的東西
而這種狀況都會先貼一個未保持距離
看了其實覺得很莫名 就不能探討點別的嗎
Eden avatarEden2017-11-29
敢說書有謬誤的何不提出來那邊謬誤了
Hedda avatarHedda2017-11-30
因為“保持安全距離”是後車可以做也應該做的事情
前車急煞或停止是後車應該要預期的事情...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7-12-03
畢竟後車也看不到更前面發生什麼事情吧
Erin avatarErin2017-12-04
考慮路權的狀況是另一回事喔
最後人家也說得很明白了 有沒有故意與過失責任是證據
Necoo avatarNecoo2017-12-05
說話的 保全證據找個好一點的律師才是正經
Daniel avatarDaniel2017-12-07
以這次的車禍來說 前面有兩台已經閃過去了
撞上的甚至不是第一台發現的 這責任能說沒有嗎
Oliver avatarOliver2017-12-09
當然在高速公路停下來是愚蠢又惡劣的駕駛沒錯
但這不代表"應該“要撞上去 這因果不成立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7-12-11
我個人遇到這種狀況會開警示燈啦 讓後方知道前面有事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7-12-15
因為他們兩個談得東西是不同切入點
法律永遠是事後論
而原原po談得是事前
Puput avatarPuput2017-12-16
書本身的謬誤在於,用的人XD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7-12-18
你們在不同切入點,哪一方說的都有理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7-12-21
從事前來看,超速和未保持安全距離是最嚴重的事
Rae avatarRae2017-12-22
而未依規定行駛比較輕,所以原原po在提出質疑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7-12-25
那走到刑法這,談故意和過失確實合理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7-12-26
但是交通違規,故意和過失卻很有爭議,如果說他是因為
錯過交流道,而想煞車回頭,故意的企圖很明顯
Dinah avatarDinah2017-12-27
我沒有支持原原po觀點,超速和未保持安全距離一定是最
重要的事,但是原原po是點出,除此之外的法規,也同等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7-12-29
重要,不能因為違規比較不嚴重,而放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