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車禍~有沒有辦法提出訴訟 - 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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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各位有經驗的人....
假設今天跟朋友出遊....開車
但是司機超速....車上兩位乘客有告訴司機說要減速三次
司機屢勸不聽....還持續加速...最後時速大約90到100之間撞樹
副駕駛座受傷....但不至於當場送醫....司機也在當天事情處理完之後....說會負責....
副駕駛親自到醫院檢查之後....發現肋骨裂開....
當天檢查完....就跑去司機他家...跟他家人提賠償的問題...
他家人聽到錢....口氣馬上變差....經過小爭吵之後..
賠償問題沒有結果...在於副駕駛離開之後...司機又親自打電話給副駕駛....說因為副駕駛沒事先跟他說明....就直接跑去她家談....所以打算不做賠償....請問這樣有沒有辦法提出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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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09-05-22
1.檢具驗傷單
2.計算相關醫療費用,及其他相關請求費用
3.向派出所或分局報案,控告駕駛人過失傷害
4.向鄉鎮巿區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接下去就等通知,其餘相關程序,請詢問警察或調解委員會
祝~順心
Olga avatarOlga2009-05-23
您好~
請問當場有報案嗎?
依造道路交通事故第13條:
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得於下列期間向警察機關申請閱覽或提供相關資料:
  一、於事故現場得申請提供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二、於事故七日後得申請閱覽或提供現場圖、現場照片。
  三、於事故三十日後得申請提供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前項資料之閱覽應於警察機關之辦公處所為之,不得攜出或塗改增刪;警察機關得以複印或備份方式提供現場照片。
  申請提供資料所需費用,由申請人負擔。
即是訴訟時唯一證明當時現場狀況之證據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