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以認同的車禍肇責分析研判 - 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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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reathy123 (必)》之銘言:
: 去年發生的一件車禍,我開車行經十字路口直行,我方向號誌為閃黃燈,我由時速30公里
: 減速至18公里左右過路口,此時我右方一輛機車撞擊我右後車門(該機車方向為閃紅燈,
: 他時速應該不慢,因為我聽到他的緊急煞車聲),事後酒測他酒測值0.49。
: 今天拿到警方分析研判表,說我未依規定讓車…(我閃黃燈減速,對方閃紅燈酒駕,照規
: 定我要讓他??)
: 保險公司說我有肇責要漲保費……
: 請教有經驗的大大這樣合理嗎?我是否可以有平反的管道?
: 附上行車紀錄器截圖
: http://i.imgur.com/EVHZ4PH.jpg
: http://i.imgur.com/lZQ8toE.jpg
: http://i.imgur.com/P34KPY6.jpg
: http://i.imgur.com/z4w8M9v.jpg

你沒講清楚

是不是他是主因

你是副因

他七你三

這種沒紅綠燈的case

你不是在靜止下被撞

幾乎都會吃過失

如果對方有受傷更麻煩了

他會告你過失傷害

而你只是車損

玩不贏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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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Una avatarUna2016-05-15
這樣算有過失? 對方提告也要舉證他有過失才行
Rae avatarRae2016-05-19
事主閃黃燈 多半是應注意而未注意
Yuri avatarYuri2016-05-23
台灣不意外
Lauren avatarLauren2016-05-26
初判表沒寫誰是主因,只寫我未依規定讓車,對方未注意
車前狀態還有酒醉駕駛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6-05-27
對方腳骨折,但說真的我不認為我有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