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 各位車版前輩,
我的狀況目前如下↓↓
因為要申請貨物稅的補助
所以在去年的5/31購買了一台舊車,並在12/20購入新車
因需持有1年才能辦理報廢,所以表定是在今年6/1辦理報廢
想請教的是,如果我提前於5/27 請回收業者來拖吊回收,
然後還是6/1至監理所辦理報廢,會影響貨物稅補助嗎?
另外請問高雄有比較推薦的回收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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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狀況目前如下↓↓
因為要申請貨物稅的補助
所以在去年的5/31購買了一台舊車,並在12/20購入新車
因需持有1年才能辦理報廢,所以表定是在今年6/1辦理報廢
想請教的是,如果我提前於5/27 請回收業者來拖吊回收,
然後還是6/1至監理所辦理報廢,會影響貨物稅補助嗎?
另外請問高雄有比較推薦的回收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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