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車禍常見案例是被害人以刑逼民,要求對造及其保險公司提供足夠賠償
但即使肇事者已有足額保險,保險公司也會各種理由不足額給付,一方面造成被害人遲遲未
獲得賠償,另一方面造成肇事者需負擔刑事責任
我的想法是
若保險有選配刑事訴訟補償費用,
就可以促使保險公司足額賠償,避免走到刑事訴訟的階段 (因為若保險公司不付錢和解,到
刑事一樣要付5到10萬的律師費)
不知道這在實務上是否有效?
還請分享經驗及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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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即使肇事者已有足額保險,保險公司也會各種理由不足額給付,一方面造成被害人遲遲未
獲得賠償,另一方面造成肇事者需負擔刑事責任
我的想法是
若保險有選配刑事訴訟補償費用,
就可以促使保險公司足額賠償,避免走到刑事訴訟的階段 (因為若保險公司不付錢和解,到
刑事一樣要付5到10萬的律師費)
不知道這在實務上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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