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點~關於觸犯公司規章被解雇(請領失業救助)的問題 - 公車
By Skylar Davis
at 2009-08-18T00:00
at 2009-08-18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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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於北縣某知名客運公司當駕駛員~因於八月一日收班開公車(((返回站上))的途中(就是準備回站場下班的意思)抽煙被公司稽查人員看見~過幾天公司就來了一張"予以解雇"的懲處單!!又過幾天站長口頭告知公司已決定解雇我!!於八月17日下班時臨時告知我明天不用來了~可是解雇的人事命令公文也還沒發下來!!重點在這!公司以前的規定是行車抽煙記一大過處分!於7月份才更改為解雇!更改時並沒有要求我們簽名同意他臨時更改的工作規章!!何況當時我只是心想下班了車上只有我一人點根煙舒緩一天的壓力!即使我有錯但有必要一口氣致人於死嗎?這種私人客運公司真的很會鑽漏洞!訂定的工作規章多如牛毛~隨時有藉口踢你出去!他用解雇開除我們~會導致我們無法請領失業救助!很多同仁為了飯碗也只能默默承受許多無理要求!例如公司的教育訓練可以用員工的休假日來進行嗎?強迫排休去進行教育訓練講習(公車司機休假少的可憐~一個月約3~4天!一天工作14~15小時)失業救助對我的家人有一時的幫助~希望有能力的大大能幫我~感激不盡
Update:
七月份有發布更改的規章(工作規章總是時常在更動)不過我確認他並沒有要我們簽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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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份有發布更改的規章(工作規章總是時常在更動)不過我確認他並沒有要我們簽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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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Kama
at 2009-08-22T12:59
at 2009-08-22T12:59
2.您雖有錯,但…你所犯的錯不至於到開除的程度,重點在於→車上沒有乘客。
3.客運司機超時工作的情形相當普遍,建議你向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協調,並在協調會上已勞基法24條、30-1條第3款要求公司發給加班費。
4.你可以主張→公司的解僱令違反【比例原則】,並利用就業保險法23條辦失業給付。
(被保險人與雇主間爭議請領給付之規定)
申請人與原雇主間因離職事由發生勞資爭議者,仍得請領失業給付。
前項爭議結果,確定申請人不符失業給付請領規定時,應於確定之日起十
五日內,將已領之失業給付返還。屆期未返還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延長工作時間時工資加給之計算方法)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左列標準加給之:
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
上。
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
以上。
三、依第三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
倍發給之。(工作時間變更原則)
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行業,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
資會議同意後,其工作時間得依下列原則變更:
一、四週內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二小時
,不受前條第二項至第四項規定之限制。
二、當日正常工時達十小時者,其延長之工作時間不得超過二小時。
三、二週內至少有二日之休息,作為例假,不受第三十六條之限制。
四、女性勞工,除妊娠或哺乳期間者外,於夜間工作,不受第四十九條第
一項之限制。但雇主應提供必要之安全衛生設施。
依民國八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修正施行前第三條規定適用本法之行業,
除第一項第一款之農、林、漁、牧業外,均不適用前項規定。
By Edwina
at 2009-08-21T10:53
at 2009-08-21T10:53
勞基法攤開,有哪一項適用在公車司機身上 ?!
就像 " 尋 " 知識長所提,超時工作付加班費,請問哪個司機不超時工作,
加班費 ?? 出勤底薪 12000 元、平均一天 400 元,一小時工時 80 元。
月休三天就只剩 10800 元,比工讀生還不如 !!
By Connor
at 2009-08-20T00:49
at 2009-08-20T00:49
查工作規則依勞動基準法第七十條規定應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其未報請主管機關核備之工作規則自不發生該法所定工作規則之效力。
雖然該份工作規則不知道有沒有送審
如果有送審通過,那你就真的無話可說
不過通常這種懲處方式都不大會被勞工局所接受
另外小提醒,工作規則的更動
揭示的方式不見得需要員工簽名同意才發生效力
其公告揭示、口述,意思傳達則生效
員工如有異議應主動向公司提出
若無異議則表同意
By Frederic
at 2009-08-18T12:50
at 2009-08-18T12:50
受僱者如發現事業單位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者,請您詳載事業單位名稱、地址及具體事證,逕向該事業單位所在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縣政府勞工或社會局)申訴,請求處理,以維權益
如您仍有其他勞工法令疑義,可利用網站查詢或電詢勞委會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211-459,0800-085-151將有專人為您解答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http://www.cla.gov.tw/cgi-bin/SM_theme?page=41d355...
By Freda
at 2009-08-22T12:31
at 2009-08-22T12:31
你可以到勞委會去講解你的問題在哪裡
而且他突然改公司的調歸
照理講要公佈給大家知道
而且要發通知單給大家簽名
所以他就是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
你可以去勞委會聲訴
至於你的失業補助金的話
你去就業服務站就可以補助了
2009-08-18 01:53:17 補充:
重點是說你們知道嗎??
如果不知道的話
那你可以聯合幾個同事去勞委會聲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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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9-08-16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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