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aitou68201 (漂泊不定)》之銘言:
說實在這篇描述的情況實在很落後
現在的Uber司機必須考職業駕照並且有良民證
車輛也必須靠行在合作租賃車行,取得營業車資格
司機則成為車行代僱司機
稅務方面,租賃車行本身要繳稅,並幫有僱傭關係的司機報稅
同時應保乘客責任險、第三人責任險、駕駛人傷害險
2017 年 4 月,過往登記為資訊服務業,被開出上億罰單的 Uber 換了新經營型態回歸台
灣,這個新型態簡單解釋,就是和合法小客車租賃業者合作,搖身一變成為叫車車行,旗
下的司機都歸屬這些合法租賃車行,行話就叫做「靠行」。
當時的交通部長賀陳旦接受《今周刊》訪問時說,他兩、三個月前曾和Uber高層會面
「但談不上輔導,我們只是說明立場,要求Uber合作對象應該是職業用車、職業駕駛。
他們表示要跟租車業者合作,我們滿鼓勵的。」
台灣計程車產業聯盟在 2018 年 8 月指控 Uber 與合作的小客
車租賃業代僱駕駛,侵犯計程車業務,違反公路法;
交通部回覆,目前 Uber 與租賃業合作並無違法。
2018年10月初大批計程車司機因不滿 Uber 以租賃業經營客運業
10 月底、11 月初發動大規模抗爭
過了二年後的現在,總統大選在即,林佳龍上任交通部長
2019年2月交通部發佈「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之修正(新Uber條款)
於是,就有了現在這個新 Uber 條款:「代僱行程必須高於 1 小時」、「禁止排班與巡
迴攬客」、「必須揭露車輛、駕駛人、租車費率,手機 App 畫面顯示費率,必須與車內
懸掛價格相同」等規定
#奇怪的是該修正法條,計程車公會居然先比交通部公佈?
預計2019年4月26日正式執行
二年前的交通部說合法,二年後的交通部修法並只給二個月緩衝期說不合法?
並在2019/2這時宣布將推出「補助計程車汰舊換新,最高35萬元」方案
擬針對車齡8年以上計程車可申請汰舊補助
燃油車15萬元、油電混合車25萬元、電動車35萬元。交通部表示,已著手制定相關補助要
點,預計最快4月公告,5月上路
嗯...如此獨厚計程車,真的很難讓人不亂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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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在這篇描述的情況實在很落後
現在的Uber司機必須考職業駕照並且有良民證
車輛也必須靠行在合作租賃車行,取得營業車資格
司機則成為車行代僱司機
稅務方面,租賃車行本身要繳稅,並幫有僱傭關係的司機報稅
同時應保乘客責任險、第三人責任險、駕駛人傷害險
2017 年 4 月,過往登記為資訊服務業,被開出上億罰單的 Uber 換了新經營型態回歸台
灣,這個新型態簡單解釋,就是和合法小客車租賃業者合作,搖身一變成為叫車車行,旗
下的司機都歸屬這些合法租賃車行,行話就叫做「靠行」。
當時的交通部長賀陳旦接受《今周刊》訪問時說,他兩、三個月前曾和Uber高層會面
「但談不上輔導,我們只是說明立場,要求Uber合作對象應該是職業用車、職業駕駛。
他們表示要跟租車業者合作,我們滿鼓勵的。」
台灣計程車產業聯盟在 2018 年 8 月指控 Uber 與合作的小客
車租賃業代僱駕駛,侵犯計程車業務,違反公路法;
交通部回覆,目前 Uber 與租賃業合作並無違法。
2018年10月初大批計程車司機因不滿 Uber 以租賃業經營客運業
10 月底、11 月初發動大規模抗爭
過了二年後的現在,總統大選在即,林佳龍上任交通部長
2019年2月交通部發佈「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之修正(新Uber條款)
於是,就有了現在這個新 Uber 條款:「代僱行程必須高於 1 小時」、「禁止排班與巡
迴攬客」、「必須揭露車輛、駕駛人、租車費率,手機 App 畫面顯示費率,必須與車內
懸掛價格相同」等規定
#奇怪的是該修正法條,計程車公會居然先比交通部公佈?
預計2019年4月26日正式執行
二年前的交通部說合法,二年後的交通部修法並只給二個月緩衝期說不合法?
並在2019/2這時宣布將推出「補助計程車汰舊換新,最高35萬元」方案
擬針對車齡8年以上計程車可申請汰舊補助
燃油車15萬元、油電混合車25萬元、電動車35萬元。交通部表示,已著手制定相關補助要
點,預計最快4月公告,5月上路
嗯...如此獨厚計程車,真的很難讓人不亂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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