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汽車牌照課稅分級應以馬力分級而非 - 汽車
By Kristin
at 2017-12-19T22:39
at 2017-12-19T22:39
Table of Contents
個人建議以排氣管數量大小比例來課稅
好處如下
1. 高級車可以多課稅,尤其是四出的大馬力車款
2. 一般車種無論小車大車都是一樣的稅,可以依照需求選擇車型,不用為了稅金跟需求猶豫
3. 電動車沒有排氣管,等於鼓勵購買電動車,達到減碳需求
4. 可以抑制台客的改管假四出惡習,端正風氣~
個人最推崇第四點好處~ 選我正解~
※ 引述《l95566 (宇宙第一戰神195566)》之銘言:
: 你提的很好
: 我曾在交通部相關單位工作 問過類似的問題
: 得到的回應是:
: 1.對於監理單位而言
: 用排氣量分級去做課稅標準較為容易
: 馬力機易有誤差 成本又高
: 最大馬力值又易受到氣溫.保養程度.車況等等因素影響左右其值...
: 2. 就是政府最愛大力提昌環保概念....
: 普遍他們認為排氣量越大越不環保...
: 藉此用稅金克制大排氣量車輛。
: 故 短時間內應不會有所改變。
: ※ 引述《dividers0798 (dividers)》之銘言:
: : 大家好~這是在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討論平台的提案。
: : 我雖不是提案者,不過剛好看到且深感認同,遂分享到這裡。
: : 已詳閱版規後發文,如仍有違反,再煩請告知。謝謝大家。
: : 節錄提案內容於以下:
: : 「
: :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 : 現今有愈來愈多出廠的新汽車
: : 利用將自然進氣引擎換裝為較小排氣量的渦輪增壓引擎
: : 藉以降低使用著每年牌照稅金的負擔
: : 在達成大馬力輸出的同時還增加銷售量
: : 如此已經造成每年汽車牌照稅金課稅上的不公平性
: : 也讓政府平白損失許多稅金收入
: : 政府應該與時俱進,快速修正課稅規則
: : 依照出廠檢驗之最大馬力來訂定出不同課稅標準
: : 而非再以排氣量高低為課稅標準
: : 利益與影響
: : 1.增加國庫收入
: : 2.端正車商利用引擎技術規避牌照稅的做法藉以增加銷售量
: : 3.維護稅制公平性
: : 」
: : 提案附議網址:
: :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20251345-f418-4771-926e-8e5b05aa5ba3#endorses
: : 淺見是,目前牌照稅制仍停留在只有考量到自然進氣引擎的思維,造成小排量渦輪,仍
: 有過
: 有過
: : 或是自然進氣需要相對大的排氣量,才能達到與渦輪增壓一樣的動力輸出,卻負擔較重
: 的稅
: : 應可參考歐美以馬力分級,或一如電動車的牌照稅規範,相對能維護稅制上的公平性。
: : http://i.imgur.com/xF8t1k5.jpg
: : —————
: : 針對依油耗徵收的疑問,回覆如下:
: : 根據租稅法律主義,課稅之標的/標準、主體客體,除了需要法律詳以規定,也要客觀
: 合理?
: : 洏庰P照稅的開徵,係以車輛於公有道路的使用為課徵對象。
: : 如果拿油耗來當依據,有違反關聯之可能。(卻可以用在燃料使用費上)
: : —————
: : 許多版友提隨油徵收,我在此以個人立場統一回覆:我一樣支持燃料使用費隨油徵收,
: 同樣
: : 也是爭取稅賦平等。
: : 漁t異?相較之下,依馬力說不定比較靠近量能課稅原則。
: : 再者,我從來不排斥新科技,只是主張恢復正常之稅制公平性。
: : —————
: : 某些提個人選擇的版友,我先聲明,主張合理與否與個人利益選擇是兩回事。
: : 自己身手上加上家裡現有四輪1.4na、2.0na、2.0T、3.0T、4.0na,我也負擔其中幾部
: 的兩稅
: : 拿到稅單時總覺課稅標準跟馬力,甚至車價都沒有絕對的相關性。遂此主張。
: :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HTC_M9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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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處如下
1. 高級車可以多課稅,尤其是四出的大馬力車款
2. 一般車種無論小車大車都是一樣的稅,可以依照需求選擇車型,不用為了稅金跟需求猶豫
3. 電動車沒有排氣管,等於鼓勵購買電動車,達到減碳需求
4. 可以抑制台客的改管假四出惡習,端正風氣~
個人最推崇第四點好處~ 選我正解~
※ 引述《l95566 (宇宙第一戰神195566)》之銘言:
: 你提的很好
: 我曾在交通部相關單位工作 問過類似的問題
: 得到的回應是:
: 1.對於監理單位而言
: 用排氣量分級去做課稅標準較為容易
: 馬力機易有誤差 成本又高
: 最大馬力值又易受到氣溫.保養程度.車況等等因素影響左右其值...
: 2. 就是政府最愛大力提昌環保概念....
: 普遍他們認為排氣量越大越不環保...
: 藉此用稅金克制大排氣量車輛。
: 故 短時間內應不會有所改變。
: ※ 引述《dividers0798 (dividers)》之銘言:
: : 大家好~這是在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討論平台的提案。
: : 我雖不是提案者,不過剛好看到且深感認同,遂分享到這裡。
: : 已詳閱版規後發文,如仍有違反,再煩請告知。謝謝大家。
: : 節錄提案內容於以下:
: : 「
: :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 : 現今有愈來愈多出廠的新汽車
: : 利用將自然進氣引擎換裝為較小排氣量的渦輪增壓引擎
: : 藉以降低使用著每年牌照稅金的負擔
: : 在達成大馬力輸出的同時還增加銷售量
: : 如此已經造成每年汽車牌照稅金課稅上的不公平性
: : 也讓政府平白損失許多稅金收入
: : 政府應該與時俱進,快速修正課稅規則
: : 依照出廠檢驗之最大馬力來訂定出不同課稅標準
: : 而非再以排氣量高低為課稅標準
: : 利益與影響
: : 1.增加國庫收入
: : 2.端正車商利用引擎技術規避牌照稅的做法藉以增加銷售量
: : 3.維護稅制公平性
: : 」
: : 提案附議網址:
: :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20251345-f418-4771-926e-8e5b05aa5ba3#endorses
: : 淺見是,目前牌照稅制仍停留在只有考量到自然進氣引擎的思維,造成小排量渦輪,仍
: 有過
: 有過
: : 或是自然進氣需要相對大的排氣量,才能達到與渦輪增壓一樣的動力輸出,卻負擔較重
: 的稅
: : 應可參考歐美以馬力分級,或一如電動車的牌照稅規範,相對能維護稅制上的公平性。
: : http://i.imgur.com/xF8t1k5.jpg
: : —————
: : 針對依油耗徵收的疑問,回覆如下:
: : 根據租稅法律主義,課稅之標的/標準、主體客體,除了需要法律詳以規定,也要客觀
: 合理?
: : 洏庰P照稅的開徵,係以車輛於公有道路的使用為課徵對象。
: : 如果拿油耗來當依據,有違反關聯之可能。(卻可以用在燃料使用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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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許多版友提隨油徵收,我在此以個人立場統一回覆:我一樣支持燃料使用費隨油徵收,
: 同樣
: : 也是爭取稅賦平等。
: : 漁t異?相較之下,依馬力說不定比較靠近量能課稅原則。
: : 再者,我從來不排斥新科技,只是主張恢復正常之稅制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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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某些提個人選擇的版友,我先聲明,主張合理與否與個人利益選擇是兩回事。
: : 自己身手上加上家裡現有四輪1.4na、2.0na、2.0T、3.0T、4.0na,我也負擔其中幾部
: 的兩稅
: : 拿到稅單時總覺課稅標準跟馬力,甚至車價都沒有絕對的相關性。遂此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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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Hazel
at 2017-12-22T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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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William
at 2017-12-26T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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