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賠償..該找誰問呢 - 開車
By Margaret
at 2008-04-12T00:00
at 2008-04-12T00:00
Table of Contents
開車..被撞差點被撞死...近期就會請.調解委員會..出面協調....我精神賠償想要求多少呢..因為她差點把我撞死.現在可活命真的上天保佑..頭部.手.腳都受傷...對以前人外表記憶不清楚..有很多人我都認不出他...還要去給神精外科檢查一下.....手一隻很怕殘廢了..手軸..手腕..不能動.手指能動一些.等復健...腳走路不能像以前一樣也是等復健...門牙斷3顆....重點肇事者毫無誠意..我住院昏迷20天.只看過2次.出院25天了只見一次..至今家人..我..都沒聽到他說抱歉!!我當時開車時速30-40..她忽然加速撞我..撞到車也沒煞車.一直把我擠電線桿..一切我也請交通警察局鑑定事故原因.我不怕因為我肯定沒錯.我的車全毀了.他無照載小孩怎還不注意安全....我原本薪水一個月3萬...原本大舅4月份要帶我去大陸跟他學做貿易..台胞證也都蓋好章了..如今.......卻麻煩家人照顧我....我25歲變成這樣真的很無奈.不過可以活下來.我很感謝救我的人
Update:
肇事者一點誠意都沒....2/29號至今只看過3次...至今都沒說過抱歉....假今天走路撞到人也都會講..但他開車把我撞的那麼嚴重.卻都沒講.....
Update:
肇事者一點誠意都沒....2/29號至今只看過3次...至今都沒說過抱歉....假今天走路撞到人也都會講..但他開車把我撞的那麼嚴重.卻都沒講.....
Tags:
開車
All Comments
By Elma
at 2008-04-13T12:14
at 2008-04-13T12:14
理賠請求項目與依據,見以下列表:
過失傷害之理賠標準:[追訴時效為二年]
一 : 醫療費用。
民法第191-2條:汽車、機車或其他非依軌道行駛之動力車輛,在使用中加損害於他人者,駕駛人應賠償因此所生之損害。
以醫療收據為憑。
看護費用:強制險每天補助1000元,[以診斷書內有註明須看護天數為憑],最高理賠天數為30天。
二:減少勞動力損失。民法第193條: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但必須以診斷書內容有註明須休養日數與薪資證明或扣繳憑單為憑]。
三 :非財產上之損害 [俗稱精神撫慰金]。
民法第195條: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依身分ˋ地位ˋ背景不同,而有所差異,無一定準則可依循。
因為她差點把我撞死.現在可活命真的上天保佑..頭部.手.腳都受傷...對以前人外表記憶不清楚..有很多人我都認不出他...還要去給神精外科檢查一下.....手一隻很怕殘廢了..手軸..手腕..不能動.手指能動一些.等復健...腳走路不能像以前一樣也是等復健...門牙斷3顆....重點肇事者毫無誠意..我住院昏迷20天.只看過2次.出院25天了只見一次..至今家人..我..都沒聽到他說抱歉!!我當時開車時速30-40..她忽然加速撞我..撞到車也沒煞車.一直把我擠電線桿..一切我也請交通警察局鑑定事故原因.
建議在案發日起算30 天後,主動向案發地交通大隊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免費],就能得知其責任初步分析結果,待分析結果出爐即可分曉,誰是肇事主因ˋ誰是肇事次因或無肇事因數,雙方就都不再會有不平衡或被坑的感覺。
我不怕因為我肯定沒錯.我的車全毀了.他無照載小孩怎還不注意安全....我原本薪水一個月3萬...原本大舅4月份要帶我去大陸跟他學做貿易..台胞證也都蓋好章了..如今.......卻麻煩家人照顧我....我25歲變成這樣真的很無奈.不過可以活下來.我很感謝救我的人
交通事故談路權ˋ論責任,無照駕駛僅屬行政罰[告發單],與事故責任無關,也與理賠不起衝突。
交通事故談路權ˋ論責任,一般人對交通法規,一知半解ˋ似懂非懂,僅憑自我的認知與感覺,認為都是對方的錯,一切讓[現場圖ˋ照片ˋ所有現場跡證]說話不須爭執,更不是用猜的。
當然也不是被撞的一方ˋ受傷的一方ˋ甚至死亡的一方,就一定是對的一方,就一定可以求償ˋ一定可以得到理賠。
只要分析或鑑定結果證實哪一方有過失,哪怕只有10%的肇事責任,造成人員受傷,已是既定的事實,不管是只有擦傷ˋ瘀傷,都已構成過失傷害的犯罪要件,就刑事部份而言,受傷被害人就可以對另一方提出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
刑法第 284 條 :[告訴乃論]追溯期6個月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By Rae
at 2008-04-14T14:00
at 2008-04-14T14:00
By Andy
at 2008-04-13T13:25
at 2008-04-13T13:25
二.首先跟公司要薪資證明計算一天工作薪資多少,口頭敘述通通不成立.
三.醫療部份/住院部份/工作天數部分/複健部份/醫師預測修養部分,以上全部加起來就是精神賠償.
四.金額太龐大對方肯能不接受,首先要知道對方經紀是否正常,就算你告贏卻換來沒有金錢,這有什麼意義.
五.建議誠意就是對方負的起精神賠償,幫對方經濟減低才是你該做得責任.
Related Posts
開車時怎麼做車身判位及克服視覺死角?
By Kama
at 2008-04-10T00:00
at 2008-04-10T00:00
像是副駕駛做那一側的車頭.車側,還有在倒車的時後車尾的部份,
�� ...
從台中到九份(開車)
By Annie
at 2008-04-09T00:00
at 2008-04-09T00:00
請問一下應該是往北吧,沿路會遇到什麼交流道,
請一一� ...
中部橫貫公路暢通嗎
By Regina
at 2008-04-09T00:00
at 2008-04-09T00:00
巨蟹男友的感情觀以及會喜歡這樣的生日禮物麼
By Joe
at 2008-04-09T00:00
at 2008-04-09T00:00
公傷問題(上班途中出車禍)
By Zanna
at 2008-04-06T00:00
at 2008-04-06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