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關於車禍的精神賠償? - 開車

Lucy avatar
By Lucy
at 2009-05-03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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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約3個月前某天早上我開車時欲右轉停車, 打燈後車子向右靠時有聽到後方喇叭聲, 但後照鏡沒看到車子, 我頓了大約一秒鐘, 沒有轉頭確認就繼續右轉, 這時有輛機車從我前方鑽過, 為了閃我的車頭而滑倒, 剛好前方有電線杆, 騎士可能是臉部撞到電線杆而掉了三顆牙齒
當時我們雙方只留了電話就各自去上班, 後來有去警局備案, 但因車禍當時沒有保留現場請警察來, 所以警察只記錄了事情經過沒有提到誰對誰錯
我自己是認為對方按下喇叭後我繼續轉彎有錯, 但對方並未減速反而欲加速衝過也是有錯, 只是因為我毫髮無傷而對方掉了牙齒, 所以去警局時我給了他一千元, 事後我也願意給他拔牙裝假牙的費用, 不過因為我剛好強制險到期還沒續保, 所以大約3萬的醫藥費是我先支付了2萬多, 餘額等要裝假牙時再付
上周我打算付清剩餘的1萬元時對方卻開口跟我要1萬元的精神補償, 我有些錯愕但沒開口拒絕, 我只說我們再約時間
我認為對方要跑很多趟醫院, 要拔牙是很可憐但是這樣有點獅子大開口我不願意出這麼多錢 (他說他裝臨時假牙就要5千元)
今天他打來我跟他提太貴他就說要告我然後把電話掛了
請問我該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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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dia avatar
By Lydia
at 2009-05-06T13:56

本案依所述之現場狀況,必須告訴你:
你100%是輸定的!
本案路權還是屬直行車[對方]所有,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從95年修法之後,已將第102條1項7款[原6款]的但書[轉彎車已達中心線開始轉彎,直行車應讓轉彎車先行]刪除,簡單的說:就是採絕對路權制。
更不因為你有打方向燈,就能優先取得路權。
縱使轉彎車[你]的時速是 0 ,只要已作出轉彎動作且侵入他方路權,因而肇事就必須負起該事故之肇事主因責任。
只要分析或鑑定結果證實你有過失,哪怕只有10%ˋ5%ˋ乃至只有1%的肇事責任,造成人員受傷,已是既定的事實,不管大傷ˋ小傷ˋ甚至於只有擦傷ˋ瘀傷,都已構成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之犯罪要件,就刑事部份而言,受傷被害人就有權對[你]提出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
刑法第 284 條 :[告訴乃論]追溯期6個月 。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請問我該如何?
建議你認賠!
假設你仍堅持己見,[不願意出這麼多錢],就必須將刑事部份的易科罰金,一併列入[訴訟成本]考量,本案若在偵查終結前不能和解,你被提起公訴是絕對無庸置疑的。
若在一審辯論終結之前,仍無法達成和解,你被判刑也是絕對可以預期的結果,以二個月有期徒刑計算[甚至更高],易科罰金就高達6萬元,縱使輕傷獲得輕判拘役30天也要花3萬元,外加一筆過失傷害前科紀錄,刑事部份判決確定,民事部份還是要賠,只是理賠金多寡而已。
[理賠]顧名思義,[合理的賠償],只要是有憑有據的求償,都可認定為合理求償,法院是依憑據裁定判決。
開價多少是被害人或家屬的權利,是否合理裁判權在法院,求償必須要有憑ˋ有據,不是用預估的ˋ也不是用想像的ˋ更不是用嘴巴隨便說一個數目就該給,法院也不可能照准。
每一件案例,都屬一個單獨個案,依傷勢不同ˋ當事人的身份ˋ地位ˋ背景不同,減少勞動力損失[薪資所得損失],精神慰撫金[俗稱精神賠償]的價金差異就很大。
提供求償項目和理賠依據如下:
侵權損害民事賠償,追溯期限為二年。
過失傷害之理賠標準:
一 : 醫療費用。民法第191-2條:汽車、機車或其他非依軌道行駛之動力車輛,在使用中加損害於他人者,駕駛人應賠償因此所生之損害。
以醫療收據為憑。
看護費用:強制險每天補助1000元,[以診斷書內有註明須看護天數為憑],最高理賠天數為30天。
二 :減少勞動力損失。
民法第193條: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但必須以診斷書內容有註明須休養日數與薪資證明或扣繳憑單為憑]。
三 :非財產上之損害 [俗稱精神撫慰金]。
民法第195條: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依身分ˋ地位ˋ背景不同,而有所差異,無一定準則可依循。
當然你們也可以考慮,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免費],若雙方能達成協議進而和解,以免訟累當然最好。
惟調解委員會的功能,充其量只是一個和事佬的單位而已,其通知書乃至調解過程,都不具有強制公權力存在,任何一方都可以自由選擇,是否願意前往接受調解,在調解過程中,若雙方差距太大,無法取得共識,任何一方,都可斷然拒絕,調解委員會無權強制干預,只能算調解不成立而已,除非調解成立,該調解書就視同法院判決,才具備有法律效率。

Callum avatar
By Callum
at 2009-05-06T22:13
一般法院斟酌慰撫金之標準是審酌兩造之身分、地位(包含最高學歷、收入、職業等)、被害人受傷之程度、被告之過失程度、侵害之程度等一切情狀衡量之,很難說有一個客觀的標準,不過近年來法院衡量慰撫金漸漸有提高的趨勢。
但還需要考慮您就車禍發生是否也有過失,如您也有過失,法院在判決損害賠償金額時,會將您有過失的部分,按您過失比例扣除。

國二公民問題(火急!!15點)

Selena avatar
By Selena
at 2009-05-02T00:00
以下之題目請說明一下,有些選項是不可能的小弟已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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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裁解

Barb Cronin avatar
By Barb Cronin
at 2009-04-30T00:00
我開吉普車行走在四線道的內車道
快到十字路口時,想變換到外車道,
打方向燈,看後照鏡無來車,就轉到外車道 ...

轎車保養相關

Brianna avatar
By Brianna
at 2009-04-29T00:00
請問~我男友最近買了一台中古車..FORDtierra2004年
請問我要換4輪胎.跟前後煞車皮~~
因為買來煞車會有聲音~~
4 ...

下雨天開車撞到闖紅燈的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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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Necoo
at 2009-04-28T00:00
小弟於星期六上午在基隆撞到闖紅燈的路人
大約六十多歲的老婆婆
當天在過路口時因為有台計程車要左轉
...

請問忘了怎麼”開車”怎麼辦?

Harry avatar
By Harry
at 2009-04-28T00:00
我去年有考到駕照
我爸也一直催我把車開出去
要我在地下室停車場練習
久了就可以在路上開了
可是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