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98年2月27日上午7點多
天氣:視線良好路面無障礙物
事故經過:我沒帶駕照出門騎乘125CC機車,對方開車我當時要直行而對方是準備要右轉進巷子,當時我的時速約40-50公里而對方是到了巷子口才打方向燈要右轉,我因閃避不急撞上他的車尾右後方,我的機車則是車殼輕微磨損而且我的左小腿也因而多處挫擦傷,我的機車因倒下漏油所以我就把車扶正但沒移開,當時也立即請警方來處理也做完筆錄,現在對方卻要我付他修車的全部費用,我的部分他卻完全不想處理,還說要申請鑑定就申請要上法院就上法院他沒差,像這種情況我該怎麼辦?請達人們教教我該怎麼做!
Update:
要如何做才對我比較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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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經過:我沒帶駕照出門騎乘125CC機車,對方開車我當時要直行而對方是準備要右轉進巷子,當時我的時速約40-50公里而對方是到了巷子口才打方向燈要右轉,我因閃避不急撞上他的車尾右後方,我的機車則是車殼輕微磨損而且我的左小腿也因而多處挫擦傷,我的機車因倒下漏油所以我就把車扶正但沒移開,當時也立即請警方來處理也做完筆錄,現在對方卻要我付他修車的全部費用,我的部分他卻完全不想處理,還說要申請鑑定就申請要上法院就上法院他沒差,像這種情況我該怎麼辦?請達人們教教我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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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如何做才對我比較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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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時沒帶駕照與發生事故沒有任何關係,不用擔心。
我會強烈建議你向醫院開立傷病診斷書及醫療明細表向發生地鄉鎮市公所調解為員會申請調解,是完全免費的。我相信調解委員會幫你處理,對方要你賠付所有修理費用是不合理的。你體傷及機車修理費也可向對方請求理賠。
即使雙方調解不成立,你可在事發六個月內向地檢署向對方提過失傷害,不過你這案件應該不是很複雜,除非對方很"如",要不然調解委員會就會幫你處理了。
以上意見希望對你有幫助。
非要告他不可
那你就請一個律師
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36939&ctNode=79...
這是法務部的網站
你可以上去看看
但是你的騎托車也有損傷,所以可以討論一下,還是
可以到簡易庭法院,那比較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