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排停車~直接拍照~ - 開車
By Carol
at 2009-09-30T00:00
at 2009-09-30T00:00
Table of Contents
今晚9點多開車在楠梓
等女友下車買三顧茅廬滷味時
就剛好停在三顧茅廬店門口在後面一些
右徹有停了兩三輛車
而我是停在右徹車輛的旁邊
停的狀況是
我車子的後座手把~剛好在右徹車輛的前門手把
過了3-4分鐘~警車就來了
從前面開始拍~拍到我是第3部
我想我應該沒違規
信號燈有打~人也在車上
於是條子拍玩走過來時~我搖下窗戶問他在拍什麼
他說了兩個字~~並排~~就馬上閃人
真的是很xxx
而他沒開單~只是用相機拍下
這樣的話我能申訴嗎
第一次不是都勸導嗎~只是買個晚餐
唉
不曉得要花多少錢了
等女友下車買三顧茅廬滷味時
就剛好停在三顧茅廬店門口在後面一些
右徹有停了兩三輛車
而我是停在右徹車輛的旁邊
停的狀況是
我車子的後座手把~剛好在右徹車輛的前門手把
過了3-4分鐘~警車就來了
從前面開始拍~拍到我是第3部
我想我應該沒違規
信號燈有打~人也在車上
於是條子拍玩走過來時~我搖下窗戶問他在拍什麼
他說了兩個字~~並排~~就馬上閃人
真的是很xxx
而他沒開單~只是用相機拍下
這樣的話我能申訴嗎
第一次不是都勸導嗎~只是買個晚餐
唉
不曉得要花多少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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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
All Comments
By Anonymous
at 2009-10-04T09:03
at 2009-10-04T09:03
申訴與否是您的權利
但是 應該是很難成功吧
圖片參考:http://l.yimg.com/f/i/tw/ugc/rte/smiley_19.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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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11 條
汽車臨時停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五、不得併排臨時停車。
依據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55 條
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四、不依順行之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或併排臨時停車。
依據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
第五十五條 第 四 款
併排臨時停車
汽車 六OO
勸導代替舉發之法源依據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民國 98 年 06 月 26 日 修正)
第 12 條
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或發生交通事故,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一、有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二款、第三款、第二十五條、第三十一條第五項
、第四十一條、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三款至第七款、第五十
二條、第六十九條、第七十一條至第七十四條、第七十六條、第八十
一條、第八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八十四條之情形。
二、駕駛四輪以上汽車於號誌燈號變換之際,因未能依號誌指示及時停止,致前懸部分伸越在機車停等區內,惟前輪尚未進入該停等區內。
三、駕駛汽車於號誌燈號變換之際,因未能依號誌指示及時停止,致前懸部分伸越停止線,惟前輪尚未超越該停止線。
四、駕駛大型車輛在多車道右轉彎,因車輛本身、道路或交通狀況等限制,如於外側車道顯無法安全完成,致未能先駛入外側車道。
五、駕駛汽車因上、下客、貨,致有本條例第五十五條之情形,惟尚無妨礙其他人、車通行。
六、深夜時段(零至六時)停車,有本條例第五十六條之情形。但併排停車、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或停車顯有妨礙消防安全之虞,或妨礙其他人車通行經人檢舉者,不在此限。
七、駕駛汽車因交通管制設施設置不明確或受他物遮蔽,致違反該設施之指示。
八、駕駛汽車在交通管制設施變換之處所,致無法即時依變換後之設施指示行駛。
九、駕駛汽車隨行於大型車輛後方,因視線受阻,致無法即時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行駛。
十、駕駛汽車因緊急救護傷患或接送身心障礙者上、下車,致違反本條例規定。
十一、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十公里。
十二、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規定之標準值未逾每公升○.○二毫克。
十三、駕駛汽車裝載貨物超過核定之總重量或總聯結重量,未逾百分之十。
十四、駕駛汽車因閃避突發之意外狀況,致違反本條例規定。
十五、因客觀具體事實,致違反本條例規定係出於不得已之行為。
十六、其他經交通部及內政部會商核定之情形。
執行前項之勸導,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應先斟酌個案事實、違反情節及行為人之陳述,是否符合前項得施以勸導之規定。
二、對得施以勸導之對象,應當場告知其違規事實,指導其法令規定與正確之駕駛或通行方法,並勸告其避免再次違反。
三、施以勸導時,應選擇於無礙交通之處實施,並作成書面紀錄,請其簽名。
對於不聽勸導者,必要時,仍得舉發,並於通知單記明其事件情節及處理意見,供裁決參考。
By Freda
at 2009-09-30T19:21
at 2009-09-30T19:21
可是到現在還沒有啥問題ˇ
拍照一定要拍到尼采到紅線等等 不然是無效的
By Audriana
at 2009-10-04T11:54
at 2009-10-04T11:54
二、執勤員警未當場掣單,依現有規定,照相逕行舉發案件須三個月內寄出,若未收到,即表示員警係採現場勸導驅離車輛,不會再寄出罰單,依員警個人心證為主。
三、若被掣單舉發併排停車,則裁罰新台幣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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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奇怪的夢(幫解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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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9-09-30T00:00
at 2009-09-30T00:00
然後每一隻手指頭都給它試戴
結果......每次試戴...都是中指戴的下.
其他的手�� ...
酒駕肇事,要賠償多少才合理
By Isla
at 2009-09-29T00:00
at 2009-09-29T00:00
(我方明確錯在先~~1. ...
過失傷害拜託幫幫忙
By Joe
at 2009-09-28T00:00
at 2009-09-28T00:00
正確一點來說 是機車 撞上正在轉彎的汽車左前方
在那之前 汽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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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Rebecca
at 2009-09-28T00:00
at 2009-09-28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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